紧赶慢赶的。
祝穗岁总算是在五点前赶到了陆宅。
陆老爷子就住在南鼓巷胡同里的一处宅子,这是国家归还的房产。
早年间。
老爷子那会儿还年轻,娶了陆老太太,那会儿的陆老太太可是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也就是后世的白富美。
两人的缘分也有意思。
陆老爷子小时候饭都吃不饱,家里太穷了,还有好几个兄弟姐妹要帮衬,但他是个出了名的力气大,外人说起来,那就是傻大个,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陆老爷子来说,吃饭成了最头疼的事。
本来半大小子就吃得多,更何况是陆老爷子这样的大高个,还力气大的,要吃的就更多了。
一日在街上,正好碰上了外出的陆老太太,还救了对方一命,没成想就被陆老太太给瞧上了,知道他的窘境后,就请了他做自己的保镖,一个月给他二十个大洋。
二十个大洋意味着什么?
最简单粗暴的换算就是,相当于八百多斤的大米。
足够养活一家人了。
陆老爷子就这样做了老太太的保镖,两人渐渐感情升温,只是碍于身份地位一直都无法在一起,后来国内情况越来越严峻,陆老爷子选择了参军。
因为他的机智聪慧,加上天生神力,倒是真让他开辟出一条路。
当时陆老太太怕他死在外面,家里连个血脉都没有,不愿跟着家里出国,毅然决然的留在了国内,和陆老爷子在一块,为他传宗接代。
后面的十年。
就变成了陆老爷子护着老太太,不然依照她的成分,是绝对要被清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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