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白内心充满感激,说不清是感激秦宵多一点,还是感激那个黑衣人多一点。
“奴是府中奴仆,保护二小姐是应当的。”
少年的回答中规中矩。
“对了,你怎么会跑假山那边去?”
唐小白问。
这个疑问是唐娇娇提出来的。
假山那一带是后花园,不属于秦宵这种粗使下人的工作范围。
“奴偶然途径花园角门,看到恶人行凶,便暗中尾随。”
少年答得滴水不漏。
唐小白点点头,又问:“那你是怎么打晕那个人的?”
这件事疑点其实还挺多的,最大的疑点就是这个。
秦宵只有十二岁,看起来还很瘦弱,却把一个会武功的成年男人给打晕了。
即便那男人受了重伤,她也不觉得这么好对付。
不过鉴于这是一个不那么严谨的穿书世界,她盲猜秦宵是有一些光环的,即便这少年说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或者“突然生出一股大力”
之类的话,她也能勉强接受这个设定。
但少年答得似乎还挺合理:“奴曾听闻,用力敲击后脑可致人昏迷,情急之下,便试了试。”
他说话时,语不急不缓,咬字清晰,每一个停顿都恰到好处,让人听着无比舒服。
唐小白心中一动,看了少年一眼。
近看时,少年的眉眼有一种水晶般的精致剔透,睫毛很长,垂眸时,在眼下投出一片细密柔美的阴影。
他低眉垂眸地站着,神情如普通奴仆一样的恭顺。
但背脊却挺得笔直,比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都笔直。
“你以前读过书?”
唐小白问。
少年睫毛轻颤抬起,露出一双极漂亮的眼睛,瞳仁如漆似墨,转动时光晕明晰清媚,看得唐小白微微失神。
“奴身份卑微,哪有资格读书?”
他低声回答,眼里只余乖巧柔顺。
唐小白目光闪了闪。
她觉得秦宵应该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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