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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快把我的大齐第一美男子还 (第2页)

唐新阳就在脑袋上比划了一下:“有的是帽子上,还有的是鬓角。”

昆景明之前听傅筠说过,便道:“这是齐国贵族的流行,属于人家的审美,咱们要尊重,而且也挺好看的。”

唐新阳又看了一眼,不自觉地点头:“确实。”

莫说这里,他们穿越之前的世界里,各个时期各个地域的流行也不尽相同,尤其是贵族,多得是装扮自己的办法。

比如高跟鞋,比如紧身裤,对比起来,簪花还是挺克制的。

而唐新阳本以为男子簪花会辣眼睛,可是因为齐国对美男子的标准就是傅筠那样的,身材颀长,肤白纤瘦,还要样貌端正,那么无论是怎么打扮都是好看的。

加上这次来的齐人富庶,所穿衣服的料子好,又都是以宽袖大摆为主,瞧着倒是颇有些风流才子的味道。

这让唐新阳不自觉地想了想,自己要是也这么打扮会是啥样子……

算了,辣眼睛,是他不配!

而此时,在琅云大学的门外,不单单有齐人,还有新盖好的宿舍。

这宿舍和学校里的钢筋水泥不同,用的原材料都是这个世界里能找到的,就是建筑方法更加简约集中,度也更快。

如今,在校门的右手边,周国的酿酒匠人已经住了进去。

左手边原本是齐国公子筠的木屋,不过在他的请求下,邵筑开开心心的领着建筑系的同学们也给设计了个差不多的校舍,江宜郡派人来施工,这会儿也接近完成。

这便是未来齐国这些人的住所。

而他们均是甄选出来的才子,大多家境殷实,其中还有几位来自于世家大族。

离开都城之前,齐王派人细细叮嘱过他们,让他们知道自己这一趟拜访仙境明面上的理由是想要进行文化交流,但更重要的,是和仙境搞好关系,万万不可行差步错,惹仙人不喜。

至于诗书之事,学不学两可,反正齐王也不是真的想让他们都当一代大家。

而学子们俱是读书人,自然知道轻重缓急,也知道家国天下,自是满口答应,并且将自家王上的话都牢记于心。

但是从来到琅云的第一天开始,所有人都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

诗书,学不学两可?

怎么能不学!

之前吸引他们来的主要原因,就是有仙境诗篇流传出去。

但数量并不多,加上因为傅筠的个人喜好,所以多是李太白和杜子美的诗作,还要细细挑选以后才会传播出去,加起来也不过二十。

结果齐国才子们来了之后才觉,莫说其他仙人了,单单是李白的诗篇就不止这些。

每天读一就能读差不多三年!

更何况除了他们,还有苏轼苏辙王安石,韩愈元稹白居易,易安居士词句一流,稼轩居士允文允武……

这是什么?

这是宝藏!

而且除了这些诗仙词仙,仙境里还有不少其他著作。

虽然仙人们没有给他们瞧,可是单单凭着与仙人的交谈,从他们平常的言谈之中,就能知道在琅云仙境的背后,藏着数不清道不尽的灿烂文明。

那到底是仙境的美妙,还是另一个世界的绚烂,齐国才子们已经不区分辨,也不想分辨了。

他们只想快快学习,赶紧上课,领略仙境之美!

故而齐国才子对于琅云的渴求几乎是肉眼可见,而他们对琅云的要求也照单全收。

不能带小厮?行!

要学着自己研墨自己洗笔?善!

需要熟悉简体字?可!

至于之前齐王交代的要和仙境搞好关系……

他们努力学习,当仙人最好的学生,这可不就是最牢靠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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