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在城内双方军队开战,其实对扎里汗前辈的军队更有力,扎里汗前辈的军队擅长游击战,翻山越岭在不规则的道路和丛林间游走战斗。”
“而美杜莎的军队,是当年城市的正规军队,向来在开阔平原和场地内开战,而且她的军队常年不怎么在城内行军,只是在城外行军操练而已……”
“美杜莎的军队,如果我的判断没错,他们根本不擅长在塔木城斜七狭八的巷子里战斗,而主干道又容不下好几千的兵力。
到时候巷子里我们的反抗军可以埋伏冲出,或者在屋顶埋伏,都可以有效杀伤他们!”
“嘎嘣!”
夜翎实实在在地咬了一口苹果,边走边看,不多时,已经来到了最南面的王宫外围。
这时的夜翎已经完全将灵力隐藏了起来,他生怕王宫里那位强大的美杜莎会感应到他。
他只是站在远处的一所当铺前,向王宫入口处偷偷地瞄了几眼。
“真是不实际观察不知道啊,王宫的外围这三个拱门,宽阔是宽阔,不过还有大门,而且上下都有守卫把守。
上面是弓箭手,下面是长枪手。”
“而且拱门里大殿差不多有五百米的距离……到时候即便冲进去,美杜莎也做好了防守的准备。”
“里面大约那五百平方米的平地,正好是美杜莎军队开战的长项,在那里,对方占优势,得想个办法避免我们的军队陷入苦战或者被动之中。”
此时,拱门内的守卫还看了夜翎一两眼,眼神谨慎而凶横,夜翎没有正面看他们,又啃了一口苹果,便抬头看了看当铺的招牌,然后抬脚进去了。
这时,拱门内的守卫才放松了警惕。
夜翎进入了当铺,跟当铺的老板闲聊了几句。
他知道,只有最穷的老板,才将当铺开在这种让王宫的旁边,让王宫讨厌。
因为有钱的老板,早将当铺开在了城市的中心地带。
夜翎和当铺老板闲聊了几句,然后随口问道:“老板,你把当铺开在这里,就不怕王宫的大臣将你敢走么?”
那位头上缠着灰布的老板,长长叹了一口气,回应道:“怎么不怕?我天天都在担心。
可是我没钱,越没钱越只能将铺子开在这种鬼地方!
越是在这种鬼地方,我越挣不到钱,唉——!”
“居然说这地方是鬼地方?瞧这老板也是个老实人。
再试一试他!”
夜翎心思一动,笑着问道:“那你挨没挨过王宫里的骂啊?肯定经常挨骂吧?”
当铺老板一脸颓废落寞,咬牙切齿地说着:“骂了我不知道多少年了!
他娘的!”
说着说着他流下了眼泪,哭哭啼啼道:“没办法,我女儿得了疯魔症,我每年为了她这病,要花去一年中挣到的大半收入……我妻子死的早,孩子又这么可怜。”
“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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