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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经世之才(第3页)

闵悉看了看最新一次写的,有两三个字母似乎已经掌握了精髓,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练好了,便放下笔,打了个哈欠:“好,我去睡一觉,下次再练。”

闵悉走到床边直接躺下了,云霁这才扭头去看闵悉的练字成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跳。

他以为闵悉从未写过拂朗机字,笔触肯定会很生疏,然而出乎他的意料,闵悉的拂朗机字比自己写的还要流畅圆润,除了一开始那几行写得略生疏之外,后面的是越来越圆润流畅,根本就不像个生手写的,并且后面的艺术体已经颇有几分水平了。

他真的从未写过拂朗机文吗?

他回头去看闵悉,对方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云霁到嘴边的话只好咽回去,等他睡醒了再说。

等闵悉睡醒时,云霁还在画他的画,麻姑献寿的线条都快勾勒完了,他画画用的是自己最擅长的毛笔。

那笔就是他们自己制作的兔毫笔,一开始这笔是不太好用,云霁又调整了好多回,现在已经能用了,当然远比不上工匠制作的毛笔。

云霁不习惯写硬笔,除了楼下记账用鹅羽笔,画画写拂朗机字,他都是用毛笔完成的。

毛笔有一个不足之处,就是用久了会秃,闵悉又帮他从市场和衣料店里收集来了几张兔皮,准备再制作几杆毛笔。

闵悉伸了个舒服的懒腰:“七哥,你又没睡?”

云霁回头看着他:“没有,没觉得困。

你醒了?我看你写的拂朗机字,比我还写得好。”

闵悉露出夸张的表情:“是吗?我是第一次写,就照着勋爵给的样本描的。”

云霁点头:“是真的,第一次写,手很稳,笔触也很圆润,大小也很均匀,不像是第一次书写的人。”

“我以前从没学过拂朗机字,只会说。”

闵悉只好撒谎,他仔细看着云霁的脸,他不会觉得自己写得比他好而嫉妒吧。

不过云霁并没有任何嫉妒的表情,而是说:“我就说九弟你有天赋,没能入塾读书真是天大的损失,如若能早早启蒙读书,必定会是经世之才。”

闵悉尴尬了,自己也没那个经天纬地的才干啊,忙摆手:“七哥你可别抬举我了,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云霁摇头:“不,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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