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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食店也卖酒(第2页)

沈韶光自己倒更喜欢这炸兰花豆。

先煮后炸,酥香酥香的,让沈韶光想起前世爱的花生米。

这又是沈韶光除了辣椒以外的另一大遗憾——花生要到几百年后的明代才传入中国。

据说大才子金圣叹临刑前说,“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

讲情调的张爱玲喜欢“享受威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

,而鲁迅、老舍两位先生则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吃花生米。

可见,文人们对花生是真爱。

沈韶光对花生也爱得深沉——但这不妨碍她在没有花生的时候,拿炸兰花豆解馋。

沈韶光觉得自己这行为跟惦记白月光、也不耽误找女朋友的渣男形象有点像。

却不想,惦记白月光,没找女朋友的深情男白少尹上门了,而且第一个就点的这兰花豆。

沈韶光脑子琢磨着两人的形象问题,不经意看向林晏指着菜牌的手,修长细致,骨节分明,倒是一双好手!

“店主人?”

林晏挑眉。

“此豆以兰花命名,是因为炸制出来,其形态有些像兰花初绽。”

沈韶光淡定地把眼睛从那双手上挪开,微笑着回答林晏的话。

林晏点头,又要了凉拌秋葵,咸鸭蛋、卤猪耳等物,都是下里巴人的小菜。

大抵人都有这样的劣根性,看见美好的东西,总想破坏一下,比如,沈韶光就有点希望看到这位风度优雅的郎君做点不那么优雅的事,“郎君要不要尝一尝本店的猪脚?热着吃香酥软烂,冷着吃,弹牙有嚼头,最合适下酒。”

林晏看沈韶光。

沈韶光双目含笑,微弯着腰,姿态殷勤。

“不必,就这些。”

林晏把菜单递给沈韶光。

沈韶光颇为遗憾地接过,今天是没法看到长安副市长啃猪蹄子了,没关系,来日方长,以后还会有鸡爪子、羊蹄子之类……

林晏回想刚才那花笺子做成的菜单,一笔小楷,不似寻常闺阁笔墨,倒有两分先时李少温的瘦劲,那煎饼袋子和店门幌子上的“沈”

字因是篆体,又更明显些。

林晏不由得偏头看那边案后忙活的店主人,一双杏眼微眯,嘴角也翘着,一副温柔喜兴的样子,与这字风离得甚远,再想到几次相遇她的伶牙俐齿,呵,多重面孔,巧言令色!

沈韶光不知道自己被人吐槽了,犹问道:“客人的一爵酒温一温吧?”

又问:“玉尖面没有了,待会儿给郎君下一碗青菜馎饦?”

林晏收回眼,“也好。”

这位林少尹来得晚,没别的客人了,沈韶光很能忙得过来。

正当饭时,虽然酒菜大多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又有阿圆帮着,也还是忙得脚不沾地。

沈韶光一边端菜,一边在她的理想簿子上又添了一笔——以后要搞个厨师团队,并雇百八十个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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