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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回 丧家之犬(第2页)

于小事得道,于小人成佛。

此子不可限量啊。

然而最让贾诩感慨的,却不是曹植那一点自己只要深思就能看穿的小心思,说实话,这年头,非池中之物不可限量的人海了去,但凡一方巨擘,你就都能从他小时候的故事里打听到某个大学者惊讶不已的表情,而如今能诸侯并起就是这样的一个证明,可是这些从池子中跳出来的人,能走在最后的,大抵不过十之一二,百之一二,乃至千之一二,所以曹植的这些许心思跟天下挂起勾来,也就不怎么出众了。

可让贾诩感慨的,是曹植的身上总有一种一向被自己看不起的东西,用曹植自己的话来说,大概就是义气了。

乱世之中,亲人兄弟之间都有厮打仇杀的事,那四世三公的袁术兄弟可不就是典型的代表?所以对于兄弟义气,在能被称作毒士的贾诩的眼中,从来都是不屑去想的玩意儿,否则他也不会屡次择木而栖了,而他的世界中,只有十个字:

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明码交易从来都是最叫人放心的来往,见识过了太多的背叛和谋杀,贾诩深深的清楚,杀人最无形最致命的,往往就是看不见的软刀子,而手拿这把软刀子的,大多就是曹植一直极为重视甚至可以去为兄弟搏命的义气!

当年何进被其姊误害,后来袁术给袁绍使绊子,虽然称不上自相残杀,可一旦跟人情挂了勾,贾诩从来都是唯恐避之不及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贾诩,今日却叫曹植简简单单的几句话给说的半晌无语。

出兵白马城不是为许都城里的那个血脉相连的父亲,而是为了他这个不过萍水相逢再相逢的属下谋士。

即便自己狼狈的滚出了许都城,还能言笑晏晏的给他这个在别人看来背叛过旧主子无数次的人赚一个说得过去的面子。

丧家之犬,这个帽子他贾诩何曾就没胆量去戴了?

贾诩忽然轻轻一笑,对着曹植道:“回公子的话,在下觉得典胡子定能砍了那颜良狗头,丧家之犬咬闺中家犬,总多了一些野劲不是?”

曹植有些意外贾诩态度的突然转变,说不出是哪里不一样了,就是可能更对胃口了吧,但一向对此不多么在意的曹植也不深究,只是打趣道:“回公子的话,嘿嘿,先生,你刚才说话的口吻可像极了高小姐。”

贾诩不由好奇道:“谁是高小姐?”

曹植阴笑道:“你该问我高小姐养狗的闺房在哪儿?”

贾诩难得追问到底道:“在哪儿?”

“最是青楼能,高家小姐闺房处。”

“靠!”

“先生,学我说脏话可不好!”

“滚!”

“好好好,我滚我滚。

先生,莫要忘了叫那个小户曹到我房中来一趟,关于户籍方面的事我得问问他。”

“公子,小户曹今日胃口还不错,我一定转达!”

曹植猛地醒悟过来了什么,大声骂道:“我靠!”

贾诩终于阴险的笑道:“公子,说脏话可不好。”

曹植微微一笑,背着手走出了门,继而忽然抬头,张目对日!

阳光洒在身上的感觉真是舒服啊。

丧家之犬做到这个份上,还真不赖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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