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便说:“我记住了。”
听人劝,吃饱饭。
他爱替自个儿脸上贴金,并暗自称此类行径为“上士闻道”
。
朝闻道,夕死可矣。
至于在木奴丰安之若命,可不正是大隐于市么?
也幸亏多读了几本书,就算一辈子碌碌无为,甚至无趣到抠脚丫、搓泥垢,杨培风都能怡然自得。
当然前提是,没人来触动那段早在他记忆中模糊的过往。
桌上有张金灿灿的请柬,被风吹了一夜,竟还在!
天已大亮,过路人甚至不比他的叹息声多。
杨培风默默盘算。
要不干脆把木奴丰卖了?东郊还有两亩荒地,打整出来,来年种些瓜啊豆的。
凭力气吃饭,不丢人。
甚至在他脑海里,已经浮现出躺在金灿灿麦田中丰收的画面。
老太爷教过他种地。
杨培风心痒难耐,终是没忍住扛上锄头出门了。
可是大半个时辰后,他便呆若木鸡。
漫山遍野比他还高的杂草,仿佛连累肩上的锄头,都更锈了一些。
谈笑声突然响起。
不远处的七八张陌生面孔,投来诧异目光,“扶风竟有这般年轻的隐士?”
“噗——是东篱书院的师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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