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一千零一夜第七夜骷髅(第5页)

那晚我追出酒吧,她逃得很远。

接下来的一天,我没在酒吧遇见她。

第三天,第四天,从此她再也没来过酒吧。

我一个人度过飘着小雨的寒冬。

在早春的某一天,我又喝得半醉,朦胧间听到巷子口的吉他声。

我认得这歌叫‘向日葵’。

总是追逐太阳的脚步,我不也像是向日葵吗?

我矗立在巷口,听到最后一个音符在空气中消散。

良久,一位背着吉他的男子走出小巷。

我看到地上坐着一位穿红衣的女子,身边掉满一地的白。

她嘴角爬满了白色的蛆,眼球慢慢融化,混浊的泪流过她灰败的脸颊。

早春的清晨,我亲眼看她坐化。

(完)——

弦月:‘呼……写了好久啊……终于写完了。

这篇文章从构思,动笔,到完成,仅仅一周。

其中也有情节想不出来,跑去外面吹了两小时冷风的时候||

说实在,我是很认真写这篇文章的。

这篇文章算是我第一篇文实际结合了我所学和藉由经验得出的小说理论的一篇文章。

实际应用起来的感觉,对结构的掌握,我更知道日后该如何改善。

这篇文章其实是有我想要象征的意义。

对爱情,对孤独,对寂寞。

最后我选择责备寂寞,表扬孤独,给爱情留下一个问号。

结构其实很简单。

当她顾影自怜时,没看到千人,只看到自己的孤独。

文中她被问到喜欢怎样的男子,她却也答不上来,这样的她怎能获得幸福呢?

写这篇文章的笔触不像我过去的作品,但我并没有意思要刻意模仿小悴或某知名导演,说起模仿,参考雅词大人的地方还比较多。

在动笔的时候我时时想着一个英国作家给我的挑战。

他说,最差劲的作家,写作时第一件事情是想着如何把句子写得更短,第二件事情是如何把句子写得更美。

最好的作家,应该是想着如何用精确地方式(字或比喻)表达自己所要的意象。

曾经看过一个网友写过‘只不过是单纯的‘肚子饿了用钱买东西吃’,却说成‘空虚的突然飘过一阵尼采式的虚无,渺小的卑微存在愿可悲地以散铜臭味的圆形金属换取短暂的满足’,这种话根本就不切实际。

我想那位作家应该是这个意思,句子的凝炼并不是很表面地压缩字数,对我以往一定要写到最短的哲学是很大的冲击。

后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放弃文言文,这个答案也就出来了。

我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卖弄词藻,要写出读者看得懂的东西,要表达我心里想要的那个‘画面’,最后我选择用第一人称,以及具体地描写这具‘行尸走肉’。

到最后就写成了这样。

关于论坛,其实我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现在风月很多的作者,都抱着在下无法理解的心态在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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