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儿也爱俏,侍女见这位客人穿着考究,容貌俊秀,眼角眉梢不觉捎上几分春意,柔声细语道:“公子,奴替您捏捏肩罢。”
谈璓道:“你下去罢,不用伺候了。”
侍女一阵失望,福了福身,自去别处招揽。
她走后,台上的小生道:“小姐,我与那探花郎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你这番情意如何敢当?”
旦牵着他的衣袖,含情脉脉道:“哥哥,自古人间有情痴,奴不爱探花郎,不爱黄金屋,舍了高堂节义千金裘,甘愿与你去天涯。”
这戏词听来耳熟,这桥段似曾相识,谈璓又听了一会儿,确信这出《金钗记》说的就是潘小姐逃婚之事。
时隔两年,此事竟已编成昆曲从江北唱到了江南。
如今编戏的人都这般没有新意吗?天字一号间里,于燕燕看着台上,蹙眉道:“怎么又是这出戏,这潘尚书的闺女和情郎私奔都两年了,孩子只怕都生下来了,还唱人家,烦不烦?”
“婢子也不觉得这出戏有什么好的,男盗女娼,真不要脸!”
侍女淇雪一口吴侬软语,神色鄙夷。
“话也不能这么说。”
于燕燕先说的官话,这时也换了吴语,道:“婚姻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真要和一个不喜欢的人待一辈子,这又是何等折磨?我看这位潘小姐倒是个很有主意,有胆识的姑娘,只是抛下父母,未免不孝。”
淇雪道:“可这探花郎前程似锦,门当户对的,潘小姐究竟为何不喜欢人家呢?”
于燕燕笑道:“这个谁知道呢?没准探花郎不能人道呢。”
纨绔子弟淇雪把脸一红,娇嗔道:“主子,婢子看您跟那些爷们都学坏了。”
这两年薛家的生意尽归于燕燕掌管,她是天生的商人,又深得薛凝运真传,在男人扎堆的商场里混得风生水起,言行举止自是不同于一般的女子。
尤其薛凝运去世后,她更加没了顾忌,时常女扮男装出入欢场,看舞听曲,浑似爷们儿一般。
见淇雪这个样子,于燕燕笑意更深,拉了她的手道:“小蹄子,看把你脸红的,来,让爷尝尝你嘴上的胭脂。”
薄薄的壁板挡不住两边的声音,谈璓听见这对主仆的对话,想不到是两名女子,毕竟来这地方听戏的女子实在是凤毛麟角,且于燕燕声音清脆,隔着壁板听来更像是少年,便以为是哪家的少爷带着婢女来听戏。
听他说潘小姐是个勇敢的姑娘,只是抛下父母,未免不孝,谈璓还颇为赞同,再听他说探花郎不能人道,一口气涌上来,忍了又忍,没有过去找他算账。
戏终究是听不下去,负气离开了云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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