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杀人抑或催眠……
心情烦躁之下,常宵突然没有了随便找个人向对方倾诉的突如兴致,正想打个结束语过去,结束这个烦闷的对话,那边却似终于大觉醒来,回过来两个字:是谁?
常宵停顿在键盘上的指尖,轻轻颤动了一下。
是谁?告诉你你也不知道啊……
那个名字,仿佛有魔力,我……不想让陌生人知道……
突然松开键盘,手臂上抬抱住自己后脑,整个人半仰往背后椅子上重重一靠,唇口吐气,双腿伸展,常宵发丝轻拂过发闷地空气,发稍尾端飘荡中,无声自嘲地懒懒笑了笑。
那笑容,有些寂寞,有些无聊。
常宵对自己道:常宵啊常宵,你何时变得如此优柔寡断,婆妈龟毛了?
不就是,喜欢了一个人……需要付出一点牺牲么?
怕什么,啊?
到底,有毛好怕的?!
喜欢一个人,对方也喜欢你,这样不是很好吗?
反正后方破也破了,你插了他,他也插了你,弄得象彼此奉献初夜一般,激情又放纵,缠绵又肉麻,可是事后却又来计较谁插的更多几次的问题,这样蘑菇,呵……真是,自己看着都觉得幼稚别扭啊!
常宵,你他妈的真欠揍,不象个爷们!
为了喜欢之人,为了得到对方的某些东西,愿意牺牲自己的一些东西,彼此分享感动的心情,听说这是恋爱的一种高尚品德和乐趣。
常宵不懂恋爱,觉得这种圣母的情怀太过伟大,太过无私,但是感情中某些深沉的道理,他也懂。
因为喜欢,所以,才愿意为对方牺牲。
这其实是喜欢一个人的证明。
这种证明,说起来容易,但是真正实施起来,总有些心里障碍。
常宵现在,就坐在这个高难度的障碍上,对自己说,妈的,老子到底在怕什么?
不就是个姿势的问题么?
不就是个,以后会不会继续被吞吃的尸骨无存的问题么?
尸骨无存?!
常宵身体突然恶寒般抖了一下,脸色顿变……操!
突然猛地捧着自己脑袋剧烈左右摇晃起来,啊啊啊啊,老子不要被掰成0号啊,不要不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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