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失去了对冷热的感知。”
他继续道。
“为何?”
最后一句他用了失去这个词,说明他曾经如常人一般过。
黎宿坐了下来,慢慢开口,“自献魄之后便是这样,大概是有违天道吧。”
有违天道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那献魄本身恐怕没有这么简单,直觉告诉晚歌,除了五感的部分缺失,或许还有其他代价。
“那——那个——你献魄之后,是不是还发生了什么?”
黎宿微微一愣,看了她一眼,平时一副挺好忽悠的样子,这关键时刻脑子倒挺灵光。
原来天真和傻是两回事啊。
“嗯。”
前往不周山
黎宿理了理思绪,讲起从前。
上古十大神器之一的轩辕剑随着上古时期的过去早已陨灭,另一上古神剑般若便成了六界万剑之主,内含混沌之力强劲霸道,天地孕育,天地为主。
想要让它侍主本就是极难的事情,何况是献魄缔结血契,凌驾于天地道法之上,禁锢剑灵,让它从此只属于一人,忠于一人。
那时的黎宿约是有些年少轻狂,自恃修为之高可与天地一搏,献魄之术确实成功了,却惨遭反噬,伤势惨重不得不闭关休养。
随之到来的,还有一场天劫。
晚歌仙子心知他虚弱至极,定然扛不过,便设下术法,代受了这刑罚。
黎宿伤愈出关后才渐渐发现自己五感的缺失,更不巧的是,晚歌仙子在那场天劫中识海受损,记得所有人,唯独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再后来,她爱上了九渊。
若说反噬重伤、五感缺失、天劫降临都是献魄之术需要付出的代价,可于黎宿而言,最大的惩罚是晚歌仙子忘了他,连同对他的情根也被一并毁去,从此情断,再无可能。
曾让他痛苦许久,自困许久的过往,如今竟也能风轻云淡地开口,如同讲着旁人的故事一般。
心里过没过去也许很难说,但确实发生很久很久了,早已是沧海桑田,物非人亦非。
算起来这八万多年,变化太多,包括他自己。
晚歌听完陷入沉默。
原来如此。
原来是因为这样,后来才会有了与九渊的爱恨纠缠。
这可比她之前看过的话本子精彩多了。
那如今过去了这么久,黎宿走出来了吗?她望向身旁的这个人,一直不曾放弃召回晚歌仙子的魂魄,大概还在执着。
唉。
黎宿似乎听到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过头去猝不及防地四目相对,在那双眼睛中他竟然看到了些怜悯和——慈爱?
“诶——那个——不是——你这——”
黎宿没好气地拍了拍她的头,“我倒也没那么惨,犯不上犯不上。”
晚歌附和着连连点头,“是是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