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恩已经逐渐习惯了在这里的生活,每天都在忙着清扫修理的事情。
尤其是房东很乐意照顾崽崽,让带娃生疏的柏恩轻松了很多。
终于一周之后,二楼的水电供应的一些小毛病给解决了七七八八。
虽然原主只租了半年,但是柏恩对这个世界还不是很熟悉,一时想不出以后要要去什么地方,便在心底有了在这里久住的打算。
接下来好几天,柏恩一直在开垦院子里的荒地。
后院的杂草长势疯狂,全都有半米多高,人连进去都很困难。
沈叔给她找了条闲置的插秧裤,免得身上招惹毒虫马蜂之类的。
柏恩带好手套和口罩,全副武装地下去清除杂草。
不过这副身体极度缺乏运动,她只在院子里弯腰干了半天,就腰酸背痛的不得了,不得不去村子里雇别人来帮忙除草。
园子说大也不大,有了别人帮忙,这活就轻松了许多。
柏恩只需要配合一下请来了的工人,甚至还有闲工夫去看看孩子们的动向。
崽崽先前身上被蚂蚁咬出来的伤痕已经消了七七八八,于是她像每一个不记痛的小朋友一样,时不时还往草丛里钻。
她大概是年龄小,对周围懵懵懂懂,什么都敢往手里抓。
柏恩每次检查她的口袋都能发现一堆奇怪玩意儿,有时候是石头、树枝,有的时候是一些虫子。
崽崽要是光抓虫子玩了就玩了,她还总把虫子带进屋里。
有一次柏恩睡得正香,忽然感觉脸上阵阵痒意,睁开眼一看,一只巨大的独角仙立在自己鼻子上。
她气得差点儿背过了气,把虫子捉住丢到了窗户外。
而始作俑者还横在床上睡得正香。
两个孩子玩得疯,柏恩倒也没有严加制止。
毕竟她又不能时时刻刻地陪着她身边消磨精力,把两个孩子拘在家里未免太过残忍。
更何况多在外面跑跑对身体也好。
近来崽崽也变得皮实了很多,之前皮肤动不动就红上一片,然后扰得人不安宁。
现在胳膊和膝盖上的小擦伤都能坚强地忍住眼泪,看来已经习惯了创可贴修修补补的生活。
她也只是勒令他们不许跑远,天黑之前必须回家。
幸好房子周围也已经足够两个孩子探险,他们从地里挖出个破碗都能研究半天。
柏恩用手腕擦了擦额角的汗水,环顾光秃秃的院落,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已经能够预见这里结满蔬果的丰收了。
忽然,柏恩发现不远处的泥土突然不断向上拱起,仿佛里面藏着什么东西。
她瞠目结舌,结结巴巴地问旁边找来的帮工:“叔,你看那!”
带着胡渣的男人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脸,走过来仔细地对着地瞧,随即笑道:“这个叫地爬子,会打洞,一般不主动咬人。”
地爬子从土里探出了头,东张西望。
柏恩也看到了它的全貌——它浑身遍布灰色的皮毛,长着又长又尖的吻部,扒着土的爪子非常小。
柏恩认出来这是只鼹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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