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推开门,走出卧室,只见沙发上空荡荡的,她蹑手蹑脚地一看,只见李欢早已“起床”
,站在小阳台上,眺望着外面的车水马龙,不知在发什么呆。
他会不会是在哀悼自己的龙袍风化呢?那个成本就要2万两银子的龙袍,经历了一千多年后,加上它的古董价值,如果能卖,怕不得卖上千万?本来一到现代,他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的,如今,是想也别想了。
他损失巨大估计心情恶劣,她也不敢再去惹他,蹑手蹑脚往厨房走去。
李欢在阳台上站了许久,清晨的风都是十分炎热的了。
他听着厨房里有响声,进去一看,只见冯丰正烧开水,煮面条。
她穿粉红色的t恤,七分的白色裤子,光脚穿一双凉鞋,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巴,看起来又青春又活泼,再也不是昨日蓬头垢面的样子。
两大碗面条已经煮好,冯丰在往里面加许多“老干妈”
辣椒酱,回头,见他正瞧着自己,瞪他道:“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
“你以为自己很美?”
她见他不以为然的样子,笑道:“我总比你美嘛!
嘿嘿,你要说我丑的话,我不要你吃饭。”
“这是我劳动换来的好不好?你凶什么凶?”
他说这是他劳动换来的耶,有进步!
终于知道粒粒皆辛苦啦!
“好,那以后,卫生都你一个人打扫。
吃吧吃吧。”
她喜笑颜开,他却气得想狠狠将这碗面丢在地上,无奈,昨日就没吃饱的肚子在咕咕叫,只好叹一声“君王没落”
,接过筷子就大吃起来。
碗里的辣椒辣得他喘不过气来,咳嗽得满脸通红。
可是,这已经是他来现代吃得最可口的一餐饭了。
冯丰笑嘻嘻地看他的狼狈样子。
她从家庙回到皇宫的那段时间里,他长期逗留在昭阳殿,每个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饭,她已知他吃得清淡(那个时候还没有辣椒呢!
)这次,故意整他,看他津津有味,又有苦说不出的样子,不禁觉得分外有趣。
他咳嗽得凶,她递给他一碗凉开水,他喝了几口放下,见她也捧着跟自己一样大的碗大吃,忽道:“冯昭仪以前每顿只吃一点点的……你为什么吃这么多?”
她真的忍不住翻白眼,所以冯昭仪才身体虚弱生病嘛。
而且,自己又不是冯昭仪。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想必这暴君喜欢苗条女子,那些嫔妃为了得宠,当然得讨他欢心了。
现代还不是许多女子节食、减肥嘛?自己又不想讨谁人欢心,吃得高兴就好,管它高矮肥瘦呢!
他看她不以为然,故意道:“我才发现,你比冯昭仪胖多了,呃,胖子不好看……”
拜托,冯昭仪那身子最多不过70斤,芦柴棒一样,风都要刮跑,这很好看么?无聊。
“你人凶恶,又吃得多,还是不是女人?小心以后变成大胖子……”
她气得差点一碗面向他砸过去,“废话那么多,吃完了给我干活去。”
正文112最挣钱的行当2顶着烈日,两人几经周转,打了n个电话,终于蹿到了上任房东的家里。
房东看着这个失踪以久的女子,又看看她身后那个牛高马大的男人,赶紧道:“冯小姐,你的东西都装在这个麻袋里……”
谢天谢地,一大袋书、笔记本都还在。
补给老板500元后,冯丰提着笔记本,李欢扛着那一大麻袋书和杂物,简直累得如一头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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