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条件下,已经是她能提供的最好的招待了,她在心里面替他磕碜,来亚马逊湾体验丛林生活的白人很多,那些有钱人会不惜重金去住树屋酒店或者豪华轮渡。
他倒是跑到自己这儿来受委屈。
可她坐在他身边,看他吃得很斯文,跟他在高级日料店里吃生鱼片的表情没什么区别。
钟弥低头看他的高档皮鞋,沾了污泥。
这是鳄鱼皮吗?她走了个神,每天拍野生动物让她在这方面倒是很敏感。
“你住在哪里?”
“离这里不远。”
附近的环境她知道得差不多:“是树屋吗?”
“嗯。”
“吃完就回去吧。”
钟弥觉得他在这里呆着,挺不容易。
她刚来时就不习惯。
天没完没了的下雨,一阵一阵。
她的头发干了湿,湿了干,风一吹,感冒发烧迟迟不好。
熬过来就算是新生。
像他这样的少爷,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恐怕会更加不习惯。
温徒把她给的食物吃干净,也就没坚持留下,走了。
就在钟弥说服自己把这次当作一个小插曲,他只是个来看她的老朋友而已的时候,第二天收工回来,又一次看到了坐在旅店外的他。
还是那个样子,纤尘不染的气质。
她这天在丛林里摔了一跤,衣服上都是泥污,看到他,有些自惭形秽。
温徒看到她这么狼狈,上前来,她赶在他关心之前就抢着说:“我没事,我没事。”
她回到房间,进浴室冲了个澡,换了干净的衣服。
她出来时穿的是拖鞋,平时一双小腿都塞在雨靴里面,发现温徒凝视的目光,自己也往下一看。
她的腿上有很多疤痕,蚊虫叮咬的痕迹,还有一些擦伤。
钟弥一时不知道把腿往哪缩,不自在地走近了一点,问他:“饿了没有?”
很饿。
这一天餐厅里有米饭,总算不用再给温徒吃泡面。
不过温徒放着五星酒店的晚餐不吃,大老远跑来跟她吃这个是图什么,他吃着东西,似乎是无意中问她:“你对附近的部落熟悉吗?”
“还好。”
钟弥有一段时间常去部落里转,那里的居民对她都很友好,虽然语言不通,但经常送她食物吃。
“如果可以,能不能帮我找找死藤水?”
“你要喝那个东西吗?”
钟弥惊了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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