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1章(第1页)

她没有流泪,不知道为什么,她在他面前总是流不出泪来,哪怕再苦,再痛,再难,她的泪,再也不会流给他看。

清扬睡得不好,一直都在做梦,梦里依稀年少,仿佛是西安炎热的夏天,日光白淡而炽热,炙烤在路面上,窗外是高大的梧桐树,手掌大的叶子密密实实,不透一丝气,有蝉声粲粲,一声一声,声嘶力竭,叫得人头痛欲裂。

第一天到学校里报到,也是这样炎热的天气,九月的西安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节,封凌宇扛着箱子,大汗淋漓的帮她送到六楼去,里面却已经有人在,眼睛大大的东北姑娘,住在她的下铺,有意无意的,扫一眼他,又扫一眼她。

后来熟稔了,白颖才笑,“上学第一天来我就想,这是有这样的事啊,男朋友亲自来送上学的。”

清扬有点不好意思,却还是喜滋滋的,笑她,“你少见多怪。”

其实他们两个真的算是幸福的,那个时候手机还不普及,宿舍里的磁卡电话又太贵,周末到话吧里去,到处都是倾诉衷肠的异地鸳鸯,东南西北的各地方言,叽叽呱呱的都在说着爱,每当到这个时候,清扬都会小小心的抿起嘴来,毕竟两个人都考上了一所大学,能够长相厮守,就真的真的很幸福了。

那个时候小,谈了一次恋爱就以为天长地久,一心一意,而其实也不知道恋爱应该怎么谈,只不过是一起打水,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却已经觉得比高中的时候要好得上了天。

上晚自习的时候她拿着书包给他占座位,他拿着塑料杯子出去打水,他看他的书,她做她的题,阶梯教室里面座位很多,最讨厌的就是上自习时候唧唧咯咯说话的情侣。

他们总是紧紧的挨着,紧紧的挨着也不说话,有时候学习累了,她就趴在桌子上,看着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黑黑的头发,他的挺直的鼻梁。

总是看总是看,可是总是不厌倦。

她最爱吃回民食堂里的牛肉丸,那种牛肉丸的风味很独特,好像是放了特别多的胡椒粉在里面,很麻,有一点点的辣,回味起来的时候嘴巴里面凉凉的,像是有风吹过去,他总是吃不惯,却总是给她打。

清扬记得那一条队伍总是排的很长,他和她站在一起,书包背在背上,他们沉默无语的扣着双手,慢慢的在人群中向前走。

那个时候在学校里,没有钱,其实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可是到底是年轻,胃口也好,吃什么都是津津有味,学校里的食堂常年都是那几道菜,不管有几道菜都是一个味儿,实在是吃的腻歪了,就跑到后面那一条老街上吃小吃,西安别的都罢了,就是小吃多,价钱也便宜,羊肉泡馍,粉汤羊血,胡辣汤,油泼面,菜豆腐,擀面皮,肉夹馍,臊子面,都是块钱的东西,偶尔去吃一次肯德基,十块钱一个的汉堡,都觉得奢侈。

那个时候她觉多,真的是多,总是想要睡觉,早上的闹钟上到七点钟,睡眼惺忪的调到七点十五,然后再调到七点半,却还只是赖着不愿意起来,直到躺无可躺,才匆匆忙忙的梳洗,跑到楼下去,校园里面学生都赶去上课,哄哄嚷嚷的就像是赶集,封凌宇已经急得跺脚,拉着她一路狂奔到阶梯教室,他的课在六楼,却记得递给她准备好的早餐,几张切片,一包牛奶,或者是学校门口的煎饼果子,豆沙馅饼,有的时候还有一根香蕉。

他总是说她懒,她也不跟他争,只是嘻嘻一笑,“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坐家——坐在家里看电视,所以你要赚很多很多的钱,以后才可以养我。”

他温柔的拥着她,“好啊,我要赚很多很多的钱,买很大很大的房子,里面有很大很大的落地窗子,每天下午你都煲一锅浓浓的汤,坐在沙发上等我回来。”

他一直都相信,她也相信,她会是一个很好的妻子,勤俭持家,相夫教子的那一种,在强手如林的大学校园里,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很上进的人,喜欢研究菜谱,服饰,会缝大大的抱枕和有着十八世纪英伦风情的小花边的那一种桌布,擅长用疙瘩溜球的毛线织长长的围脖,最喜欢逛的店面是爱家,每当看见样板房的时候都会兴高采烈。

大一那一年的圣诞节,他们两个一起跑到街上去,公交车上的人特别多,不知为什么里面居然没有开灯,黑压压的一片,男的女的挤在一起,都像是肉饼,他们站在过道里,旁边的座位上是一个男生抱着另外一个男生,清扬记得自己还三八兮兮的眯着近视眼看了很久,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感叹。

下了车到大街上,人也特别的多,人们的手里拿着荧光棒,头上戴着圣诞帽,来回来去的走,简直就是身不由己,一波的人走过去,一波的人走过来,有的人丢了手套和帽子,有的人找不到同伴,在人群里面大呼小叫,还有的人居然丢掉了鞋,在同伴的掩护下,吃力的在地上来回的摸索。

清扬不知道他们在挤什么,要到哪里去,可是似乎只是这样子的挤着才有味道,才快乐,人那么多,就像是海一样,她生怕跟他走散掉,可是他的手一直牵着她的,紧紧的攥着,攥得很疼。

路旁的商场巨大的橱窗映出明晃晃的灯光,那圣诞树太巨大,几乎都要顶天立地了一样,无数的铃铛跟小小的盒子挂在上面,他们两个在底下照相,可是照相的人太多,不一会就给挤到一边去,外面在放烟火,他们又挤出去看,巨大的花朵升起在天空里,大家都在欢呼,他们也欢呼,蹦蹦跳跳的在人群里,只是懵懵懂懂的高兴。

大二的时候宿舍里出去唱歌,她们宿舍七个人,已经有了五个家属,十二个男生女生包了一间房,说说唱唱的,几乎翻了天。

真是快乐啊,那样明亮的快乐,大屏幕上的片子哗啦啦的翻过去,ktv里有计分装置,每个人都可着嗓子喊,嗓门越高得的分数越高,男生一个比一个兴奋,清扬偏心,觉得还是封凌宇唱得最好,就算是跑调也跑得好听,山路十八弯一样,韵味无穷。

她记得自己也唱了一首歌,是在宿舍里面同学的撺掇之下,她准备了好久的一首歌,是梁咏琪的《中意他》,歌词实在得不像话,“半夜三更还在讲电话,谁也没勇气说出那句话,喜欢他的安静不多话,现在却怪他怎么那么傻,挂掉了电话,拨乱了头发,我们的世界已没有时差,防备已放假,幸福在挣扎,屏住呼吸告诉他我是多么的中意他------没有害怕,每次约会,心中总会有火花,梦见一幅画,有我和他,微笑的我,穿着长长的白纱--------”

她觉得那都是自己的话,自己的心里话,可是说不出来,大家给她打拍子,她悄悄的转过脸去看他,他的脸红红的,昏暗的灯光在面颊那里留下一个温柔的弧线,眼睛里像是有两簇小小的火苗,出神的望着屏幕,歌词就像是小小的花朵,随着旋律的流淌,一朵一朵的次第开放,那是紫蓝色的花,又变成小小的火,烧到她的脸上去,她接着唱□的部分,“嗒嗒嘀嗒中意他中意他,他的步伐,让我的世界,起了大变化,嗒嗒嘀嗒中意他中意他,幻想一个家,为他生一个胖娃娃------”

女孩子们“嗷”

的一声,一起大笑起来,拼命地摇着手里的铁皮铃,阿宝在那里嚷着什么,清扬也觉得自己的脸红红的像是要烧起来,放下话筒来,悄悄的坐到他的身边去,他伸出手来,轻轻的握住她的手。

在一片歌声与笑声的喧嚣里,他对她无声的微笑,那暗淡的屋子里,似乎只有他的眼睛里那一点点光芒,就像是那一夜的天上,那样璀璨的星子,粼粼的都落进来了一样。

那是清扬长到那么大,作出的最最大胆的事情。

有时候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太傻太傻,可是毕竟那个时候年轻,就算是傻,也不难堪,只是觉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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