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心里是介意的,即便那根刺烂在了心里。
秦浩的婚礼在盛夏举行了,周茜的肚子已经有四个多月,所以穿了比较宽松的婚纱。
而且看上去不太精神!
可能是孕吐的关系吧?
我被除名了伴娘一职,秦伯母那天通知我的时候,她嘴巴里满怀歉意。
本来吗,伴娘是需要对新人充满祝福的,但是我这样的人,虽然不至于恨他们夫妻,祝福二字,即便说出来也是口是心非。
秦浩对于我来说,是从小烙印在心底的丈夫,这种被灌输,以至于自我灌输,无异于毒品,即便戒毒,却还是有心瘾。
不当就不当吧!
伴娘都是周茜的好友,她们偶尔还会翘起她们的兰花指对我指指点点。
在我看来周茜也实在不自信,她都能从我手里,让秦浩越过股权,越过家庭,越过青梅竹马的感情娶了她,今天她是大赢家,何必呢?
我身边的梁晓捅了捅我的胳膊肘说:“你不用这样吧?为了抢人眼球,穿这个颜色!
咱们低调些不成吗?”
橘黄色的真丝缎小礼服。
这个色泽刚好是高速公路作业人员的专用色,可见我今日是多招摇了。
我坐着,顺着大流为秦浩和周茜激动人心的讲话鼓掌,并且回答他说:“新款!
今年的新款!”
记得试穿的时候,店里的导购说:“哎呀,穿在您身上才知道,穿对人了!
即便是侯琳琳也没有您穿地有味道!”
虽然,我知道是她的溢美之词,但是不得不说,这件衣服还真是适合我。
一直以来我自己总觉得比较胖,身上有些肉,乃至于脸上也肉多了些,不像时下的小脸美人。
但是这件衣服将我的颈部修饰地比较长,身上有些肉,我的胸部属于很有肉的那种,所以将礼服的上围都撑了起来。
这样腰有显得细了,真是一件扬长避短的好衣服!
“是好看!
但是今天是人家的婚礼!
不是咱俩的结婚!”
他提醒地对,相比较于周茜身上那些以黄金为主,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就是手指上一枚克拉钻的戒指。
我脖子里的这挂钻石链子,跟招摇两字也紧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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