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安娜走得没精打采。
她觉得自己太冲动了,不该那么决绝地回绝先生的好意就算确实不喜欢读,也该为了更多和先生接触的机会,而捏着鼻子同意。
但是,她真的太嫉妒了,一想到在他的心里,她并不是特别的存在,就失去了思考能力,根本无法理智地权衡利弊。
想想也是,她这样的人,在先生的眼中怎么会是特别的呢。
她粗俗、野蛮又暴躁,时而扭捏得不敢拿刀叉,时而冲动得连他的嘴唇都敢咬他一定觉得她莫名其妙极了吧。
安娜想来想去,想出了一大堆自己的缺点,更加没精打采了。
按理说,她应该先去一趟餐厅,找经理说明迟到的原因,但她的情绪太低落了,不想面对任何人,只想盖上被子睡一觉,于是径直朝家里走去。
然而,还没有走进回家前必经的巷道,安娜突然嗅到了一股极危险的气息,胳膊上细小的汗毛一根根地竖了起来。
能在贫民窟平安长大的女孩都是天生的小兽,她们能像动物一样提前预知到危险。
安娜悄无声息地弯下腰,脱掉了高跟鞋,提在手上。
她一步一步地退到了砖墙后,脚跟抵住墙根,后背紧紧地贴在了墙上。
她进入了一个静止的、敏锐的、警惕的状态,心跳被控制得比呼吸还轻。
她的眼珠子左右乱转,紧绷着身子,竖着耳朵,仔细聆听着外界动静。
她听见有人在争吵,是一男一女,男人将女人拖到大街上,重重地踹向她的肚子,原因仅仅是女人和送牛奶的多聊了两句。
多么荒诞,二十年代就被搬上百老汇舞台的剧情,至今还在她的身边上演。
安娜漠然地越过了被打的女人,将感官释放到不远处的出租屋内,一个不知名的乐队正在举行醉酒聚会,他们打算灌醉聚会上唯一的女孩。
出租屋的楼下,是一个简陋的报刊摊子,两个还没有变声的男孩,正在凑钱买花花公子。
与此同时,隔壁巷道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两个黑人男人偷了一辆老式福特车,一时间,警报声、发动机嗡鸣声和车主的谩骂声不绝于耳。
这就是她生活的地方,一个肮脏、污秽、暴力的街区,充斥着罪恶与腐朽的气味。
以前,她从未觉得这里和外面有什么不同,直到她在先生的世界停泊了一晚。
安娜知道,她不是罪恶渊薮上一朵令人怜惜的鲜花,她是被暴力和污秽浇灌出来的凶狠食人花。
她既不娇嫩,也不柔弱,反而蛮横、警觉、睚眦必报。
所以,她非常害怕被先生知道身世和过去。
她怕他认为,她已经无药可救。
半晌过去,安娜没有捕捉到任何异样的动静,正要穿上高跟鞋,继续往家里走,就在这时,她忽然见不远处一个影子突兀地晃了晃。
一瞬间,她脑中拉响了尖锐的警铃,立刻扔掉高跟鞋,转身就跑。
这一跑,拉扯出了十多个胖瘦不一的男人,他们表情凶恶,均手持木棍、棒球棍和轮胎链,追在安娜的身后“臭娘们儿,别跑敢欠钱不敢还是吧”
安娜跑得更快了。
她屏住呼吸,一边跑,一边掀翻所有能掀翻的东西,步伐灵活地东躲西藏,一会儿钻进小巷,一会儿跑进楼房,再从顶层的消防梯灵敏地跳下来。
她的心跳急促到胸口都在疼痛,喉咙里全是腥甜的血腥味,小腿的肌肉在疲乏地颤动。
但她不能停下,一旦停下就是深渊与地狱。
她只能拼了命,用尽智慧和体力逃跑。
贫民窟的街道不是平坦的,也不是干净的。
安娜躲过了铁钉,躲过了污水、污泥和发霉的果皮,却没有躲过碎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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