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远忍不住低笑起来。
笑了一会儿,猛然顿住。
好端端地又胡想这些,像个傻子一般。
不想这些,想点别的。
脑子里来来回回都是谭铃音。
到底喜欢她哪一点呢?唐天远开始认真客观地挖掘谭铃音的优点,最终发觉这个女人她其实……乏善可陈。
唯一拿得出手的优点就是她手脚挺漂亮,但这不足以成为主要原因。
唐天远很了解自己,他不是色欲熏心之人,不可能因为好的皮相就如此倾心。
比如,青楼楚馆里有一类消遣就是让女子赤足用脚托着酒杯给客人敬酒,这类机会很多,他要真是个贪好皮相之人,不可能活到现在还未识过。
不是这个,又是什么呢?想来想去,唐天远只好承认,他也不知道。
原来&ldo;喜欢&rdo;这种情感是如此神奇,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就把一个人牵挂上了,等反应过来,为时已晚。
那个人就这样住进你的心房里,是不速之客,又宾至如归,像是本来就属于那里。
消不掉、赶不走。
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牵扯着你,想到她时,你的心口就会微微发着热,心中像是注满了温热的泉。
看到她哭时,你的心脏就像被一只巨掌用力拧着,疼得呼吸不畅。
那滋味,啧啧。
唐天远抬手抚了一下心口,终于还是笑了笑。
但他很快又笑不出来了。
因为出门右拐就能看到谭铃音的前未婚夫。
一般像唐天远这种智力过剩的人,无事还要多想三分,何况是前未婚夫主动登门,打死他也不信这会是巧合。
谭铃音既逃婚了,就表明她不中意朱大聪,这一点唐天远比较放心。
不过现在他刚想明白某个问题,已经自发自觉地把谭铃音扒拉到自己碗里,知道有人惦记他,他自然不会高兴。
在认真思考如何赶走朱大聪这个问题时,周正道很不巧地来找他了。
周正道带来了知府大人的亲笔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