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念一遍,又对着我戏谑地说:“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要的话,到时我这匹好马,绝对不会回头吃你这棵不怎么样的草。”
我呵呵大笑,牵到伤口了,忍一忍,继续笑。
这么多天,终于看到了原来的弗沙提婆了。
他帮我在防辐衣外套上我原先带来的汉服,把两个NORTHFACE大包扛到我面前。
“我还是不同意你背着这两个包走。
太沉,你现在的身体……”
“没关系,你把它们绑在我身上就可以了。”
他默默地抱住我,动作极其轻柔,跟平常的他全然不一样。
他抱了许久,我不得不狠一狠心:“我该走了。”
他慢慢放开我,偏过头轻声问:“真的不等他了?他应该快到了。”
我摇头。
那晚他曾问过我是否要让他还俗,就算我可以不顾历史让日后的大翻译家鸠摩罗什消失,可是我若点头了,置他于何地呢?他有自己坚定的伟大理想,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离开了这个他从小熟悉的环境,到现实中当个凡夫俗子,他能做什么,能适应么?
童话里的结局总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生活在一起之后呢?柴米油盐酱醋,很快会消磨掉他初期的新奇。
他慢慢会失落,会无所适从,会失去生活方向。
再美好的爱情,弥补不了理想破灭的精神折磨。
所以,我不能残忍地非要让他做那个选择题。
我是个现实的人,回去是为了保命。
既然无论如何都得走,既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两难,见不如不见,又何必徒添伤心?见了他,我没有信心能把持住。
就这么一走了之,也许,是对我和他,最好的告别方式……“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
无奈地苦笑,真的是不知道。
回去后,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知道。
研究小组是否还会让我继续穿?不知道。
就算能再穿,会再来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么?也不知道。
太多太多未定的因素,太多的偶然性,按概率论来说,几率几近于零。
所以,此生应该都无法再见了……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我喃喃念出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诗,心中的苍凉让我瞬间老去几多年华,我已经将所有的感情留在这里了。
带走的,不过是个缺了心的残破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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