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我露出一段手臂时愣了一下。
没有给我包扎,只是用复杂的目光在我手臂上游走。
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身板单薄稚气未脱的少年,如今的他,可是与我同龄的成熟男子。
我这样在古代人面前露出大截胳膊,实在不太合适。
我放下衣袖,告诉他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不发一言,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撩开袖子,拿起药酒擦拭。
他的动作其实不太温柔,可他那严肃的神情,让我忘了喊疼,只顾细细凝视他。
昏黄的油灯下,他狭长的侧脸被光线剪出淡淡的一圈晕,长长的睫毛微微自然上翘,高挺的鼻子和紧抿的嘴,帅气地让人无法呼吸。
跟他的距离这么近,他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味,熏得人犯迷糊,只想再靠近一点点。
我突然觉得,我得早点走了。
不然,我会犯错误的。
而这样的错,别说老板肯定得劈死我,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摩波旬的妻子端着吃的进来了。
把那暧昧的空气冲淡了许多。
看见我时还是禁不住细细打量,我不知道罗什是用什么理由让他们相信我的再现,只好对她扯个很没形象的笑。
后来问了罗什,他告诉我我是艾晴她侄女。
我笑死了。
这个说法,还真……不过,和尚不是不能打妄语么?刚想取笑他,又忍住不说了。
不然,我还能想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么?“对了,我上次离开时有个背包没带走。
你可还留着?”
我有那么多现代物品拉这里了,包括我的素描本和考察笔记。
那可是老板念叨的白色垃圾,不拿走,后世发现的话……想像一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考古学家在仔细研究已经烂成一团的包裹,然后困惑地发现上面一小块地方有着几个字母——“northface”
……寒啊……正在yy,看到他点头,神色有些不自然。
奇怪,难不成他看上了我那背包?那可是northface,世界有名的旅游用品品牌,要不是经费都由研究小组出,我一穷学生可买不起那么死贵的背包。
不过,他再怎么喜欢我也不能送给他。
“过几日给你带来。”
我点头,再喝了口羊肉汤:“对了,我想参观雀离大寺,可以么?”
他看着我吃东西,淡淡点头:“明日带你去。”
晚上睡在矮榻上,古代当然没有席梦思,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睡硬板床。
他说他不住这里恐怕是为了让我安心。
我相信他其实是住这里的,因为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从被子,从枕头,从席子,从这屋里的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在这股香味中沉沉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对雀离大寺(玄奘翻译为“照怙厘”
)的记载:“荒城北四十余里。
接山阿。
隔一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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