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婚姻结两姓好,但必须得父母命和媒妁言。
两样东西,婚姻从法理上就成立。
也曾样先例,男子在外面,譬如在京城科考,便娶了京城妻子。
因家乡遥远,通信艰难,及请得父母命,便先娶了,打算乡祭祖时候再报给父母。
结果过几年到家乡,现父母在家乡也给他娶了一个妻子。
两边打起官司,看婚书时间,京城先娶,家乡娶。
但用,因京城父母命,判无效。
家乡个才合法正妻。
年轻进士易被榜下捉婿,样事每十年总会生一两桩。
凌昭纵然官数年,他想娶林嘉,也必须得一个长辈出面才能使婚姻合法。
在过去,因凌昭在京城长大,且过于出。
四爷夫妇在金陵,且一对只爱吃喝玩乐纳,绔。
凌府所便默认了凌昭婚事该由凌爷者凌家大爷夫妇点头。
因更靠谱。
连四夫自己也默认了。
但实际上,在婚姻件事上,法理上讲谁都越过父母去。
祖父母行,伯父母更行。
大家默认其实,凌爷、凌大爷凌昭选择婚事,四夫会同意。
但事实,四夫只要点头,他们凌昭选婚事便成了。
反,他们再看上,四夫只要点头,他们就阻止了。
因四夫对凌昭婚事支配权,只能大家默认她自己放弃,无法强行从她手里剥夺走。
因娶终四夫儿媳妇,个女子要伺候四夫过一辈子。
以现在况说,只要四夫肯出面,凌昭就能合法地求娶林嘉。
所以四夫凌昭必须争取过。
纵祖父母、伯父母个事生四夫气,他们也能拿四夫样,也只能生生气罢了。
四夫长长地叹了一声。
她道∶你知道,很怕你大伯母。
从小就怵她那样,家里长姐便样,从小就管着淘气。
你大姨母名声也很好,她在夫家也跟你大伯母似。
自尊敬她们。
只其实太想要样儿媳妇,怪难受。
但想着,你在你伯父身边长大,你被养成了像他那样,许就该寻一个像你大伯母和大姨母样妻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