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雨说。
苗远不解:“怎么说?”
“上大学前有对象,上大学后变心抛弃糟糠……”
“滚蛋,”
刘艳景说,“我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真要说起来,我才是她的糟糠。”
江橘白他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刘艳景的女朋友是电影学院的校花。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在新的环境里,江橘白接触到了许多新奇的有趣的从未见过的人与事物,他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加入了专门研究电子科技产品的社团。
喜欢他的人特别多,多到他从一开始的羞赧小心到后来的麻木。
没有课,没有活动,也没有比赛时,他将首都该逛的都逛了一遍。
其中去的次数最多的是国博与故宫,庄重古朴,文化醇厚,老朽陈旧。
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种被吞噬淹没的感觉。
宁雨喜欢带着他和他一起吃喝玩乐,江橘白和宁雨的关系比跟苗远和叶艳景要亲密。
在相处中,江橘白才知道自己天天玩的种菜小游戏背后的公司老板是宁雨他爸。
“讨好我吧,工作我随便给你安排。”
江橘白淡然道:“哦。”
“哦是什么意思?”
宁雨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是京圈太子爷哎!”
“关我什么事?”
“你现在应该巴结我啊,巴结我的话,你就能走上人生巅峰了。”
江橘白沉思了会儿。
宁雨以为他开窍了。
没想到对方问,“你有没有认识的什么……特别厉害的大师,比如他能招魂?”
“……”
宁雨跟江橘白单方面地冷战了两个月。
江橘白叫他好几次去食堂吃饭,宁雨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江橘白懒得管他了。
他自己又好了。
“为什么会问这种事情,封建迷信不可信啊,还招魂?”
宁雨惊讶也不解,因为江橘白平日看起来跟那些东西可完全搭不上边,除了手腕上有一串铜钱以外。
宁雨心底忍不住冒酸泡泡,“你是不是有个什么得了白血病然后早亡的早恋女友啊?”
“这个是她送给你的?”
宁雨指着江橘白手腕上的铜钱。
江橘白跳过了第一个问题,只回答了第二个,“我阿爷送我的。”
“好吧。”
宁雨高兴起来。
宁雨特别喜欢江橘白,不单单是想跟对方谈恋爱,还有欣赏和仰慕,他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他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太子爷怎么会仰慕这种从穷乡僻壤里靠努力才考上大学的人啊?
但他太喜欢对方了。
喜欢对方面对任何自己没见过的东西都淡然处之的态度,喜欢他每次面对各大比赛和考试的骄傲,喜欢他脸上那几颗小痣,每一颗都是美人痣,喜欢他身上永远清清爽爽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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