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见张华面不改色,说的又是那么轻描淡写,心知再追问下去也问不出什么来,这小子别看年轻,有时可老成了,他不愿意说的话,咋问也问不出来。
于是众人开始了新的话题。
趁此机会,张华跟身边的坐着的贺飞聊起了五年前塔沟乡后湾村崔兵打死张根旺的事。
贺飞说他知道这件事,当时他还是刑警大队的大队长,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一起很正常不过的刑事案件。
不正常的是,除了县检察院迟迟不向县法院起诉外,连之前递给检察院的案卷也给退了回来,理由是“证据不足,要求公安部门补充证据。”
对崔兵其人,没能作出批捕决定,让当时塔沟乡的派出所所长气的将崔兵送进拘留所里关了七天。
贺飞说,本该是由县刑警大队将其送进看守所呢,因为检察院退卷补充侦查,不了了之了。
贺飞偷偷告诉张华:“我也是郁闷了好一阵,过了几个月后我当了副局长之后,才知道什么原因。
崔兵的亲姑姑崔玉琴就是县检察院起诉科的科长。
你想,她愿意将她唯一的亲侄子送上刑事法庭吗?”
贺飞说到这,问张华:“你怎么想起问这事了?”
张华便将自己调整了分管工作,省信访办批转张根旺的家属上访一事说了一遍。
贺飞问道:“你想怎么办?”
“这不跟你商量的吗?听听你的意见。”
贺飞局长笑了一下,说道:“很简单,找律师,去市里打刑事自诉。”
张华看着贺飞:“就这?”
贺飞道:“找打刑事官司的律师就行了,他比你我都懂。”
“刑警队就不能有动作了吗?”
“我告诉你,你不要外传,你只要在市里有动作,我立刻动手,将崔兵异地关押,到时市检察院批捕、起诉就行了。
还有,人命官司在市里起诉比在县里起诉判的重。”
张华虽不是学法律的,但他还是相信贺飞的。
因为张华还要开车连夜赶回塔沟乡,众人也没劝他喝酒,倒是教育局办公室的女主任拉着张华碰了两盒牛奶,惹得一众人哈哈大笑。
不到九点半,酒宴结束,众人相互握手离去。
趁握手时,李鹏飞向张华问了一下塔沟的情况。
张华将昨天书记、乡长第一天上班就开骂的事说了一遍,李鹏飞告诉张华:“我打听了,孔富文就是一个只知道花钱败家的草包。
那个袁心萍除了生活作风方面不检点,其他的还算可以,虽是花瓶,为人还算坦荡。
这两人在塔沟,有的乱了,你们的工作可不大好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