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时的我就能感觉到出父亲的不开心。
街上修理自行车的人,基本上都是父亲的老同事。
大部分是钳工车间出身,小部分是其他车间没找到活的人。
父亲以前在厂里,可是技术骨干,没有人能想到,厂子一没了,父亲会跟他们一起抢修理自行车的活。
而且,按当时的规矩,修理自行车也算是一种经营活动。
再小的商贩也是商贩,就算达不到取得经营执照的规模,至少也需要去工商备案才能开始经营。
不过工商在执法时也有自己的准则与人情味,他们核实了父亲的下岗职工身份,便默许了父亲的占路经营行为。
用如今时髦的话说,这就是人性化执法。
在那一年,这个行为的表述还比较官方,叫法理不外乎人情。
父亲回家后自嘲,说他跟街边没有生计的残疾人,享受了一样的待遇。
我知道,父亲不是一个能做生意的人。
他身上的骄傲与自尊,让他放不下身段。
而住我家对门的安叔叔就不同,他们家借着厂里的东风,在工人新村买了房子,把自家老娘和女儿送去了工人新村住。
没过多久,安叔叔两口子做服装生意赚了钱。
自己也在另一处地方买下了房子,搬离了那逼仄的小伙单。
从此以后,我家对门便不再住人,而是成为了安叔叔的服装库房。
后来的某一年,安叔叔曾经提出想买下我家这边。
我父母都是老实人,推说自己如果卖了房就没地住了,顺势反问安叔叔卖不卖。
安叔叔也是呵呵一笑,表示他看上我家这间,也是图一个周末来集上出摊方便。
如果我家不买,他少存点货就是了。
其实,我家和安叔叔家所谓的买卖房屋,根本不是在交易这间房子。
我们两家严格来讲,都不是房屋的主人。
房屋真正的主人是自行车厂,往大了说,这房子得算是国家的。
我们住在里面,不过是承租人罢了。
能够交易的,也只是承租资格。
这次交流之后,父亲显得更加闷闷不乐,他总是提起,如果他坚持给人修自行车,应该比给人打工赚钱赚得多。
我却不这么认为。
我觉得,人需要在自己适应的环境里展开工作,这样能提高效率。
如果经常走出舒适圈,风险加大是一方面,工作效率低下,对大脑的创造力也是一种难以挽回的损伤。
而为父亲提供舒适环境的,其实是父亲以前在同一个车间工作的师弟。
父亲的师弟姓丁,我要喊他一声丁叔叔。
丁叔叔原本被派到南方,为厂里开拓特区市场。
之前父亲出差大半年去支援的,就是丁叔叔挂靠在厂里的“三产”
。
丁叔叔干得活,名义上是一个销售门市部。
实际上,自己也找了工人组装甚至是制造自行车零件。
只不过,厂里的自行车商标是“开始”
,丁叔叔门市部的自行车商标是“st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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