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4章 稿费(第2页)

将杂志递给罗德曼之后,方德华紧紧握着汇款单,心里十分感慨:这六块四是他在这个时代的第一笔稿费,也是他小说之路的第一步,小说之王的开始。

罗德曼虽然只有初中水平,看这篇《赤兔之死》有点吃力,但依然能够看懂。

看完之后,心里只剩下敬佩:果然不愧是作家,写小说都用文言文来写。

随即又猜测为何要用文言文写,用白话写岂不是字数更多?字数多岂不是稿费就越多?

若是他这句心声被方德华听到,肯定得拍红大腿。

这天才的想法,我怎么没想到!

……

傍晚燕子放学回来,见书桌上多了一本杂志,好奇的翻看起来,等看到目录作者栏里有两个熟悉的字:“德华”

,于是惊讶的喊起来:

“大哥大哥,快来看,这里有你的名字。”

方德华揉着燕子的脑袋说:“这就是你大哥写的小说,已经刊登了。”

小燕子的眼神顿时充满敬佩,摇着大哥的手臂撒娇:“大哥,你读给我听好不好嘛?”

她是知道自己认不全字的。

“行行行。”

朗诵没花几分钟,燕子脸上露出懵懵懂懂的表情。

见到如此可爱的样子,方德华忍不住逗她:“大哥收到稿费,改天买猪肉回来吃,怎么样?”

小燕子两眼立即发光:“好,我要吃猪肉!”

刚到家门口的刘梅梅听到猪肉两字,好奇的问闺女:“燕子,哪里有猪肉?”

燕子一蹦一跳过去说:“妈妈,大哥的稿费到了,准备买猪肉给我吃。”

刚放下锄头的刘兴国闻言兴奋的说:“小说发表了?杂志在哪呢?给我看看。”

然后就看到餐桌上放着一本杂志,抓起来翻看目录,很快就看到《赤兔之死》。

“好好好!

小梅,去杀只鸡。

燕子,去叫你两個叔叔一家过来吃饭。

就说是庆贺华仔文章顺利发表。”

说完又看了一眼文章,这才恋恋不舍准备烧水,生好材火之后,开始淘米煮饭。

“华仔,拿三炷香去上香,跟你爸妈说下你能赚钱了。”

();()  这种时候,必须要给太公太婆上香,所谓家祭无忘告乃翁!

半小时后,两位堂叔一家到齐,其实也没几个人,四个大人一个小孩,其余几个还在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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