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杂志递给罗德曼之后,方德华紧紧握着汇款单,心里十分感慨:这六块四是他在这个时代的第一笔稿费,也是他小说之路的第一步,小说之王的开始。
罗德曼虽然只有初中水平,看这篇《赤兔之死》有点吃力,但依然能够看懂。
看完之后,心里只剩下敬佩:果然不愧是作家,写小说都用文言文来写。
随即又猜测为何要用文言文写,用白话写岂不是字数更多?字数多岂不是稿费就越多?
若是他这句心声被方德华听到,肯定得拍红大腿。
这天才的想法,我怎么没想到!
……
傍晚燕子放学回来,见书桌上多了一本杂志,好奇的翻看起来,等看到目录作者栏里有两个熟悉的字:“德华”
,于是惊讶的喊起来:
“大哥大哥,快来看,这里有你的名字。”
方德华揉着燕子的脑袋说:“这就是你大哥写的小说,已经刊登了。”
小燕子的眼神顿时充满敬佩,摇着大哥的手臂撒娇:“大哥,你读给我听好不好嘛?”
她是知道自己认不全字的。
“行行行。”
朗诵没花几分钟,燕子脸上露出懵懵懂懂的表情。
见到如此可爱的样子,方德华忍不住逗她:“大哥收到稿费,改天买猪肉回来吃,怎么样?”
小燕子两眼立即发光:“好,我要吃猪肉!”
刚到家门口的刘梅梅听到猪肉两字,好奇的问闺女:“燕子,哪里有猪肉?”
燕子一蹦一跳过去说:“妈妈,大哥的稿费到了,准备买猪肉给我吃。”
刚放下锄头的刘兴国闻言兴奋的说:“小说发表了?杂志在哪呢?给我看看。”
然后就看到餐桌上放着一本杂志,抓起来翻看目录,很快就看到《赤兔之死》。
“好好好!
小梅,去杀只鸡。
燕子,去叫你两個叔叔一家过来吃饭。
就说是庆贺华仔文章顺利发表。”
说完又看了一眼文章,这才恋恋不舍准备烧水,生好材火之后,开始淘米煮饭。
“华仔,拿三炷香去上香,跟你爸妈说下你能赚钱了。”
();() 这种时候,必须要给太公太婆上香,所谓家祭无忘告乃翁!
半小时后,两位堂叔一家到齐,其实也没几个人,四个大人一个小孩,其余几个还在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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