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嗯,罗克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喝酒聊天,不知不觉就给聊到旅馆的房间内。
悲哀的是,罗克好像断了片,对于昨晚的记忆没有丝毫印象,但是像小猫一样蜷缩在身边的艾达可以证明,这朵好像是从来没有人摘到的“玫瑰花”
,已经和罗克发生了某种不可描述之事。
清晨的艾达就像是晨间的茉莉花一样令人心生怜惜,她在床上蜷成一团,就像是在睡梦中也要保护自己,长长的睫毛轻颤,不知道是梦到了什么,原本慵懒的发型现在乱成一团,和地板上凌乱的衣服一样,充分表明昨夜战况相当激烈,罗克稍微动了下,就惊醒了艾达。
“早上好。”
艾达的声音有点嘶哑,真的是——喝酒伤嗓子啊。
“早!”
罗克感觉口有点干。
呃,绝对不是因为艾达整理头发时,被子稍稍下滑的缘故。
和罗克相比,艾达看上去熟练得多,随口和罗克说了句“离开时请帮我带上门”
,就裹着被子去了卫生间。
嗯,如果不是艾达的声音在颤抖,罗克就真信了。
那就走吧,不过缘分一场,罗克离开桌山酒吧,还是去花店订了一束花,请店员送给桌山酒吧的艾达女士。
其实女士这个词并不合适,罗克也不知道艾达的年龄有多大,但是以罗克的经验来看,艾达的年龄应该不超过25岁,这么看上去用“小姐”
似乎更合适。
算了,女士就女士吧,小姐这个词,罗克多少有点心理阴影。
来到警察局,还没进门,罗克就看到一脸嫉妒的亨利。
“狗日的,你不是不想被人用酒浇一头吗?那你昨天晚上去哪里了?”
亨利妒火中烧,要不是估计打不过罗克,亨利能把罗克活活撕碎。
好吧,其实亨利用的不是“狗日的”
这个词,亨利用的那个词比“狗日的”
更肮脏,这充分表明亨利有多么嫉妒,同时也从侧面证明,艾达有多么受欢迎。
“关你屁事!”
罗克也不客气,来啊,互相伤害啊。
“特么我早上醒来才发现,居然睡在酒吧的地板上,你个狗日的不见人影,说,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和艾达在一起?”
亨利张牙舞爪,不能轻易放过罗克。
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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