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抬头去看良瑾的眼睛,于宣只好盯着地面,用指甲抠着掌心。
许久良瑾都没有任何声音,安静到甚至可以听得见办公室外楼道里的脚步声。
于宣小心上移视线,悄悄去看良瑾的表情。
深褐色的双眼下是乌青的黑眼圈,眼神空洞地盯着桌面,眼球上布满血丝,红得有些吓人。
“教授……”
于宣轻轻开口,“你……你没事吧?”
“于宣……”
良瑾几乎是用气音说出这两个字。
“你现在觉得我好,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领略校园其他的美好,等你认识了更多人……”
“我还是会喜欢你的。”
于宣语气上扬,神情中满是坚定。
“小的时候我最喜欢吃的零食就是话梅,虽然不是天天吃,但几乎也是几个星期就会买一包,妈妈总说,这么一直吃肯定会腻,而且等我见过世面以后就不会喜欢话梅了。”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走近了几步,把手中的咖啡放在桌上,眼神缓和地看向良瑾。
“我也以为我吃过别的零食之后就再也不会喜欢吃话梅了。”
于宣笑了笑。
“但是后来啊,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很多地方,我去了香港吃早茶,还去台湾吃过车轮饼,去湖南吃过糍粑,还吃过南京百年点心店的松子酥,都很好吃。”
“可是,这些零食吃与不吃我都可以接受,可我却没办法做到不吃话梅。”
“我很执着的,一直都是。”
“一旦我认定什么,就会一直认定的。”
“就像……我喜欢你一样……”
别因为喜欢一个人丢失自己
51
秋冬气温下降得非常快,几天前还可以穿着大衣到处跑,突然之间就裹上了厚厚的羽绒服。
于宣是畏寒的体质,早早就拿出了厚厚的羽绒服。
宿舍的地暖还没有烧得那么热,宿舍内还是充满了寒气,冷冰冰像极了上个世纪的菜窖。
“我说,这不是北方的大学吗?怎么地暖不热啊?”
何羽是南方人,第一次在北方度过冬天就被冻感冒了,披着厚厚的棉被缩在床上喝热水。
“不是说你们南方人很抗冻吗?怎么还没到冬天你就冻成这样啊?”
陈智予看着宿舍两个缩成一团的人忍不住笑了。
“地暖再不热起来我就被冻死了……”
于宣从茶壶里倒出早就泡好的红枣水。
一到冬天就手脚凉的毛病让于宣年纪轻轻就养成了多喝热水的习惯,到了冬天不喝点热气腾腾的总觉得差点什么。
这突然的降温杀得大家一个措手不及,有许多同学都在这个换季的时候感冒了,教室里充斥着旋转保温杯杯盖和擦鼻涕的声音。
“这个天气我不是缩在床上睡大觉,而是要来上课,让我觉得人生简直没有意思!”
于宣从脖子上取下毛茸茸的围巾。
陈智予走到窗边打开了窗户,聚集了太多人的教室里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打开窗户的瞬间,新鲜冰凉的空气扑面而来。
“人生的意义不只是在于睡大觉,你看看何羽最近多努力?昨晚上一点了她床帘里还透着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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