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
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
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
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
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首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
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选C》。
最终,程宫还是拿出了这首歌。
苏乙眉头皱得很紧。
毫无疑问,《都选C》从流行角度来说,无疑是首好歌,有情怀,有旋律,有摇滚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众传唱。
它不如杨双树的《孤独》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气,甚至不如《丁建国写的歌》有态度,但有点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它就是会流行。
苏乙不怀疑这首歌,但他现在愈发怀疑程宫的动机了。
如果说原版剧情是因为乐队仓促间拿不出一首歌来排练,所以程宫拿出《都选C》应急,合情合理。
那么现在,在已经有了三首质量都相当不错的歌的情况下,程宫依然执着地拿出这首《都选C》,就很可疑了。
程宫的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如果不是苏乙提前知道这个人背地里做过,和以后会做的那些事情,他还真会以为他是大公无私为了乐队的将来。
但现在,程宫此举只会让苏乙确认这家伙有猫腻。
他是为了推他的这首歌?
就在苏乙若有所思的时候,程宫写好了这首《都选C》。
“来,你们试试,胡亮,能看懂不?”
程宫转过身问道。
“这有啥,切,简谱我都看不懂,还玩什么摇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到了地狱的贝尔希,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条深渊龙。携带着暴食之加护的他,只能够依靠不断的吃吃吃来变强了。桂花蜜味道的深渊魔虫花生酥味道的蛋壳,还有一只跟着他蹭吃蹭喝的史莱姆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已有多本完本经验,成绩一般但依旧坚持将故事讲完,人品大概还算可靠。书友群(与残月狂徒大人一起玩)926993534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暴食之龙从地狱位面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以为自己要死了,结果你眼一花,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看着眼前的金牛武馆,你陷入了沉思你回到了宿舍,拿起一本旧书,旧书被补全,你得到水晶莲花冥想法x1,你学会了水晶莲花冥想法v1,你看着面...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
公告,本文于3月5日入v,当天三更掉落,欢迎小可爱们继续支持嗷虞抚芷在一本修真文里穿了三百遍,每次都是路人甲,最后一次依然是个路人甲。时值内门弟子试炼,为了躲避剧情,虞抚芷当场摆烂,最后被一个懒名...
娱乐圈贵女最新章节列小说娱乐圈贵女xi小著娱乐圈贵女全文阅读她自古老的王朝穿越而来,他让她学会了宽恕,学会了爱古老的传统与现代的风尚,她茫然姐妹的扶持与朋友的帮助,她感恩往生,名门望...
容雪清穿回来了。他带着游戏赋予的技能穿回来的第三天,分化成了帝国拥有传奇色彩的人鱼抚愈师。白发白睫是人鱼抚愈师的标志,无法剪断,无法染色,无法摆脱。容雪清看着自己忽然变的白发白睫慌得一批,当下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