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五十八章 烈酒轶事(第1页)

翌日,4月9日晨昏。

瑞文换上洗好的黑西装,听了一会热浪电台。

凯撒热浪讲起了尤娜晨曦养的猫,滔滔不绝,说晨曦家族的猫来自一支古老而尊贵的家猫血脉,世代陪伴家族,至今已有百年历史。

那不就是一只普通的白猫吗?他心想。

白猫这一毛色在猫咪群落中最不讨喜,也最为弱势,称不上尊贵,甚至可能位列猫咪社会底层。

据他所知,晨曦家族本身的历史都不过百年,所以这八成是在胡扯。

从诺达利亚旅馆死里逃生后,他养成了一个奇怪的习惯,当用手支着嘴唇的时候,他总是不自觉地啃咬食指的第一个指关节侧面,咬得非常用力。

三天下来,他的左手食指侧面留下了一个消不掉的红印,他把这也归咎于“绯红”

后遗症之一。

而今天他就要去完成那名疯导演的测试。

为此,他把《烈酒轶事》的剧情摘要、人物资料等啃了好几遍。

这是一部以烈日历133年限酒令时期为背景的电影,故事非常简单,主人公是一名叫托尼的小混混,在机缘巧合下与路边酒贩道格拉斯相识,由此展开了一系列惊心动魄,充满暴力美学的烈酒走私冒险。

全片充斥着过激台词、动态镜头和过于硬核的实战拍摄。

瑞文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绯红”

控制了绝大多数打戏演员,让他们在实拍时真的气血上头,大打出手。

自己无疑要扮演混混托尼。

为此,他花了一整个晨昏的时间考察,熟悉那些他并不怎么了解的酒业黑话。

比如斯卡夫佬,那是酒鬼的意思。

比如吉哥水,泛指大部分酒类,这取的是酒水能让酒鬼们眉开眼笑的谐音。

瞎猪,斯皮克以西酒吧的另外一种俗称,瞎虎指的是背后势力更硬一些的瞎猪酒吧,据说有些打着参观老虎,摸老虎屁股的广告牌。

扫帚汁,那是一种极其难喝的酒水替代品。

缸琴,指的是自家产的杜松子酒。

一般而言,这些私人作坊会使用家里的大浴缸来制造杜松子酒,这是他们所拥有的最大的容器。

换句话说,喝这类酒和喝洗澡水无异。

把卡梅隆支走后,瑞文拿上皮夹、五响左轮和上次那个威士忌瓶子出了门。

他尝过一口,里面的不是威士忌,也不是缸琴,而是带着一股劣质焦糖味的朗姆酒。

朗姆酒在奥贝伦具有很重大的象征意义。

十多年前,奥贝伦地下2oo深的新德市南区爆过一场朗姆战争,波及到了好几座地下巨型企业,两座因此而破产。

有说法指,垄断一条朗姆产业链,能让公司所有其他收益平均上升百分之二十!

几名没书念的“艳阳小子”

踩着破破烂烂的滑板,在铁丝网区滑上滑下,用喷罐喷涂几幅没人管的墙壁。

自从生活踏上了正轨,整条艳阳街在他的眼里变得热闹了不少。

“咣!”

一声,一名艳阳小子背部朝下重重地摔到了灰泥地面上,惹来同伴们一阵嘲笑。

“威金斯,这空翻真烂!”

瑞文不自觉地扬了扬嘴角,不再理会倒霉的男孩,继续向前走去。

他在同一个拐角处看见了酒摊和那几盆食肉植物,还有酒贩道格拉斯,场景和电影里大同小异,但道格拉斯显然不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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