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韵事成佳话,人们说早在向微山在哈佛当博后时他们便已情愫暗生,她是他的小师妹、半个学生。
很可笑,因为那时的向微山还在谈说月身边。
真假已经不重要,向斐然从没有求证过。
他只知道向微山恨谈说月,恨到厌恶、憎恶的地步。
他越往植物学深入一步,他的父亲就越憎恶他的母亲一分。
十月底的一场学术会议上,他遇到了当年与他参加同一届奥赛的学生。
他不太记得对方了,因为那些年走过来,对手太多,不值得他一一放在心上。
但对方显然一直记得他,以至于在茶歇上准确无误地找向他:“向斐然。”
向斐然只是回以礼貌
的颔首。
会叫他全名的人不多(),他猜到他是国内的故人。
对方一直盯着他?()_[((),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经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来美国了。
哥伦比亚的伙食怎么样?”
聪明人不可能不察觉这前后两句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他耸耸肩,补充道:“之前就听说了你也在美国,但你太低调,不像我认识的那个,我还以为是假的。”
只要是跟他同一届的,没有人不对他的那种狂妄记忆深刻。
他当年跟人比赛做题,是一边背架子鼓曲谱一边解的。
“向斐然”
这三个字,对于同届来说既是阴影也是向往。
他拒绝清北的消息确定后,一个说法渐渐流传开来: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压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溃,废了。
这是一个伤仲永式的结尾,也是他们对此能想象到的唯一合理解释。
向斐然从他的参会证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从容地与他寒暄。
只用了两句话,对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读博,师从诺贝尔奖导师。
离去前,这位哈佛博士两手插兜,获得了某种姗姗来迟了数年的松弛感。
他对向斐然说:“波士顿冬天冷得要命,纽约现在还能见到秋色,也不错了,适合你。
Bytheway,欢迎你来找我喝一杯。”
那天纽约刚下了十月的最后一场中雨,银杏的金黄铺满路面,向斐然走出承办会议的酒店旋转门,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铁站,逆着人流,像逆行在一条黄金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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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明宝觉得有点冷,两条纤长的腿简直冷得-->>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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