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承忠想把他翻过来躺着,只是刚动了一下,江承仪就抖得更厉害了。
“别——”
江承仪只能说出单个字。
江承忠正是苦恼的时候,他身后冒出了一只手,抓住了江承仪的后领,当场就提了起来。
江承忠都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亲爹来了。
“我就说他死不了,没用的混账玩意儿,你比你三个哥差远了,老子砸他们的时候,都是磨盘那么大的石块,砸你还得挑个最小的石头。
你连挨打都不如别人,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世上?”
“江家祖宗世代刀头舔血,马革裹尸,得来这爵位。
老子拼死拼活,拿命去搏,就为了守护这份祖宗基业。
你倒好,躺在祖宗们的功劳簿上,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学得一身三脚猫的功夫,不去战场上建功立业,在这里虐杀小动物,老子怎么生出你这样的孬种!”
忠义侯咬牙切齿地说着,显然是恨到了极点。
江承仪满脸惨白,浑身都在冒冷汗,显然是疼得。
他的眼泪更是不停往下流,根本控制不住。
忠义侯瞧见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就越是上火,直接大嘴巴子抽他。
“小孽障,你还有脸哭!
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你大哥当初腿都被砸变形了,一声没吭,老子对你手下留情了,你还哇哇哭。
我让你哭!”
他越说越生气,手下的力道也越来越大,不过几巴掌而已,就把江承仪扇成个猪头。
听着那沉闷的巴掌声,江承忠的头皮都开始发麻,真怕爹把小弟活活抽死。
“爹,爹,差不多了。
小弟,你快认错!”
江承仪张嘴想求饶,但是脸颊肿得老高,嘴巴也充血了,舌头都麻木了,根本说不出话来。
“小弟,你倒是说啊!”
江承忠那叫一个着急啊。
忠义侯的确气得狠了,但也不可能真活活把他打死了,这时候认错态度最重要。
江承忠都在帮他求情了,结果当事人倒是一个屁都不放。
“世子爷,这是不是烈风?”
忽然身后的侍卫喊了一句。
忠义侯的巴掌也停了下来,几人同时转头了过去,就见其中一个侍卫怀抱着一具狼的尸体。
那尸体虽然腐烂了,起来至少死了三四个月,但是他们常年和狼打交道,还是能认出来,而且上面没有风化的灰色皮毛,还有露出的尖锐犬齿,都显示着这具尸体的身份。
江承忠除了往常训练之外,就喜欢养狼,野性越凶的狼,他越喜欢养,一点点把它们驯养成听他话的伙伴。
烈风是他战胜了野狼群的头狼,抱走头狼的幼崽,一点点养大的。
可以说,烈风是最让他满意的狼,既保留了狼的凶性,也不会擅自攻击人,完全服从他的命令,还十分聪明,至少有八九岁小孩的智商。
但是狼的生命和人比起来十分短暂,烈风很快便从壮年变成暮年,垂垂老矣。
后来某一日,烈风突然不见了,整个侯府的侍卫都被他派出去寻找,都不见其踪影。
当时还有人安慰他,说是狼这种生物,即将预感到死亡时,会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独自死在外面,不愿意让亲近的人伤心。
江承忠也觉得如此,毕竟烈风是那样聪明,兴许它是真的不忍他这个老搭档难过。
可是如今烈风的尸体摆在面前,当初美好的期盼终究是想象,现实如此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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