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我不引荐,他应该也会主动过来,你还记得那位信使吗?他只是临时充当我的信使,实际上的身份是那位王都机械教授的仆人。
“正是那位教授无意间听闻到莫特男爵领有新的继承人之后马上来通知我,要不然我还不知道你已经来到这里了。”
想到这里,木骑士咬咬牙,扬起手臂作势要捶桌子,但想到这是领主的桌子,便停了下来,慢慢把手收了回去:“要不是那个混蛋莫里斯,现在情况也不会变成这样。”
“是啊,要是他没有妄动,或许药骑士就不会来袭”
,李昂也赞同地点点头,现在即使他再迟钝,也猜到是莫里斯写的那封信有问题,估计药骑士一开始就不相信管家能够成功。
“不过原来那位信使是王都机械学院教授的仆人,怪不得对蒸汽机这么关心,我都还想过要不要在路上把他做掉,以免蒸汽机的消息泄露”
,李昂这才恍然大悟,同时他也意识到,“所以,你才这么随意,因为不管结果如何他都会主动过来!”
李昂很自信蒸汽机能够吸引到真正的学者,同时也的确需要一个机械专家来帮他,尤其是这个时代的机械专家。
这也是穿越者的通病:空有一身知识和本领,并不适应时代的生产力。
就算在cad工具里面绘制再精妙的图纸,用有限元仿真反复迭代出最佳模型,穿越到没有电脑的时代也只能抓瞎。
在前世学习机械制图的时候,李昂就嫌弃手工制图,作业也很随意地完成,反正自己做东西都是cad制图再给厂家,这年头谁还用手画图啊?
结果穿越后李昂就后悔了,早知道就多练一下纸笔作图了,尤其是这个时代只能用羽毛笔在羊皮纸上作图,坦白说羊皮纸的书写体验还行,但是羽毛笔就糟糕透了。
跟前世网上卖的那种加根羽毛装饰的金属笔头不同,这时候的羽毛笔就是在羽管上拉一道划痕吸墨,太细难握不说,笔尖更是脆弱,用久了还得自己重新削尖。
一气之下,李昂决定自己做支钢笔,但是由于李昂对钢笔尖没有研究,在反复制造大批量的废品之后,勉强造出了不会划破羊皮纸的钢笔,再加上一根羽毛作为装饰,看上去倒和前世网上卖的羽毛笔差不多了。
结果没几天,李昂就现:笔尖生锈了……
习惯于不锈钢和高性能合金的李昂下意识忘掉了,钢笔这种长期和水溶液接触的金属件是最容易生锈的,再加上对耐磨性和柔韧性的要求,前世直到十九世纪才开始流行钢笔。
没办法,李昂只能一用完钢笔就把它擦干,平时也是干燥通风保存,不像前世用羽毛笔一样时刻插在墨水瓶里,但这样也比原始羽毛笔好用。
同样重要的纸也才刚开始制造,让埃德蒙搜集亚麻就是为了造纸——亚麻也可以造纸,质量也还不错,虽然比不上古中国用树浆造纸便宜,但现在镇上几乎每家都有少量提取出来的亚麻纤维,省去了最费时费力的部分,能够让李昂在出之前造出第一批纸张。
至于为什么就连农奴们家里都会有亚麻,那是因为即使不专门种植,他们也会从休耕的土地上或者农田边缘搜集到野生的亚麻,在收获和翻地的时候将长好的亚麻收割,然后泡水让肉质部分自然腐烂,再反复漂洗得到纤维,或多或少都能攒一点。
这样等李昂开始造纸的时候,直接切割纤维打成纸浆,然后铺在模具上晾晒干燥就行。
而钢笔和纸张,也是李昂打算做出的贸易产品,和蒸汽机不同,李昂没有刻意隐藏纸笔制造方法的打算,因为只要能够将它们推广,就有助于提高人民的识字率和知识水平,这对于李昂就是有益的,也是李昂希望的。
至少,不会出现像现在这样,任命了一个庄园法庭的临时法官,却尴尬地现他不识字。
在李昂继续思考的时候,我们不识字的法官正在教练的带领下阅读过往的审判记录:
好在大部分记录都有固定的格式,在雷纳德的帮助下,埃德蒙只需要阅读其中的关键的几处就能够明白整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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