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之中,篝火再燃。
篝火旁,一个莽汉用力扭断一根虎腿,随后少年手持一把厨刀将腿上的虎肉切成大块状,串在一根树枝上,裹上脂肪,便架在篝火上烤制起来。
而不远处,一个头插利刃的短须青年,正坐在一块石头前,俯首写着自己的认罪书。
江别鹤当然不想写认罪书,但他不得不写,因为只有他写了,他才能把他知道的事情传达出去。
他要让那个害死他的厉朝峰,死在自己自以为是的傲慢里。
对于这点,江别鹤很自信。
而现在,厉朝峰终于知道了莽汉的姓名,和他猜的一样...胡铁花。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雁是姬冰雁,蝶是胡铁花。
而胡铁花现在的年纪,只有二十四五岁。
恩,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楚留香的剧情也没开始。
从包袱里掏出一个白色小喷壶,厉朝峰在胡铁花惊讶的目光里,一点点的将自制料酒喷洒到虎肉上。
随着香气四溢,很快的,一个虎肉大串正式完成。
“咕噜!”
仅仅闻着香气,胡铁花就觉得厉朝峰的“小厨神”
称号实质名归,等他咬上一口,那口感,那味道,和他曾经吃过的大肉不可同日而语。
肉食动物的肉都不算好吃,不仅肉柴,腥味也重。
而厉朝峰身负五虫刀赋予的超人感知,自身的厨艺加上自制料酒,才处理的不错。
“你这手艺,金四爷别说送你一座酒楼了,就是十座,那也是不亏的!”
胡铁花吃的是满口流油,一边咽着虎肉,一边还不停夸着,而厉朝峰只是笑笑,又给胡铁花烤制几串后,便开始处理起虎尸来。
这个世界没有动物保护的观念,这老虎身上可是有不少值钱的东西的。
虎皮、虎骨、虎爪,虎胆、虎血、虎鞭。
总之,只要处理好,总有人会买的。
刚才找到虎穴,杀了老虎,厉朝峰就开始引诱江别鹤偷袭自己。
要是先处理虎尸,他就没有多少睡眠的时间,也就不会让江别鹤觉得厉朝峰睡的很沉。
现在时间充裕,也顺手赚点零花。
看厉朝峰手持一把剔骨刀,如庖丁解牛一般的将整具虎尸拆解完成,胡铁花也终于吃饱,摸着肚子可惜起来。
();() “要是现在有一坛美酒,人生就完美了。”
听到这话,厉朝峰似乎想到了什么,也是打开地上的包袱,随后掏出一坛子花雕来。
胡铁花一见,顿时口干舌燥,满脸惊喜。
“哇,你行走江湖还带着酒啊?”
厉朝峰这酒自然不是用来喝的,只听他解释道。
“这是我用来做菜的料酒,包袱得装虎皮虎骨,给你喝了,倒也能空些地方。”
厉朝峰行走江湖,当然不能如同胡铁花一般揣着银票走哪吃哪,他又不懂轻功,总要准备一些野外吃食的。
所以他的身边一直带着巨大的包袱,跑路的时候放马背上,下马后就放在身边。
包袱里不仅有换洗衣裳,还有肉干果脯,盐油酱料,虽然不够洒脱,却比胡铁花这种流浪式大侠吃的安稳,倒也不亏。
胡铁花只是随口问问,他可不管厉朝峰为什么带酒,料酒也是酒,厉朝峰话没说完,他已经打开酒坛,仰着脖子大口咕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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