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恪乐于应酬交际。
杨戈也乐于闭门放方恪。
再加上京城迟迟没有回音。
路亭县的事,竟然就这么不温不火的搁置了下来。
通缉悍匪张麻子的海捕文书一直张贴在各城门,但从未有人真去追查过。
丰裕米庄的人一直羁押在县衙大牢,看起来有些扯淡的罪名,却是谁去情都捞不出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这件事就很神奇!
按理,京畿之地发生百姓暴乱、抢粮放火这么大的事,朝廷就算不调周边驻军入城戒严拿人,也该即刻派遣大批京捕入城刮地三尺。
都没有
没有军队入城戒严。
也没有捕入城查案。
就好像那夜那场大火,只是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大家凑在一块儿吃好喝好玩好,完事儿后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日子平静的让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底层百姓,都觉得诡异、都觉得心头惴惴不安。
哪怕里有了粮,也吃不香、睡不着,总感觉脑袋上悬着一把刀子,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掉下来
反倒是杨戈这个当事人,吃嘛嘛香、一觉睡到天大亮,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人生三问: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
他当然猜到了上京城那边可能是有了变化。
因为他明里暗里递回沈伐里的数封书信,都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但
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京城的事,他管不着、也不想管。
路亭的事,他想管,也真去管了。
至于后果
无论朝廷是要治他杨戈抢夺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之罪。
还只要治他杨戈煽动百姓暴乱之罪
他都认。
法律这玩意儿,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有两个作用。
第一个,当然是警示世人,不要那么做、那么做是错。
第二个,则是告知世人,怎样的事,要承担怎样的代价。
换言之,只要你做好承担后果的心理准备,那么即使是法律禁制的
杨戈做了最坏的打算,也做好了迎接最坏结果的心理准备。
自然也就不闹心了,想干嘛就干嘛、不想干嘛就不干嘛。
这日子晃晃悠悠的就翻过了熙平十二年,到了熙平十三年。
这是杨戈在大魏渡过的第二个年节。
也是他在大魏渡过的第一個有家的年节。
大年初一。
杨戈早早的就起了床,像要伺候一大家子那样,系上围裙杀鸡宰鸭刨鱼、炖肉炸肉炒肉,还蒸上了一屉糯米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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