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章 余步(第2页)

“阿步!

这…”

一旁的司空雨终于忍不住疑惑出声,她不明白余步为什么要答应赔钱。

更是不知道余步从哪弄来的金龟,而且看这金龟至少也要价值十两金子以上,怎么还认同商贩的估价?

难道他不知道,商贩一开始就打算讹诈吗?

只是话到嘴边,就被余步打断了,“娘!

您的身子弱,该回家休息了!”

余步转过身,对她使了个眼色,同时帮她拿过手中的矿石铲。

“你确定要用这金龟抵扣药钱?”

商贩急忙问道,生怕他们反悔。

余步再次转过身,一脸不舍的盯着金龟看了许久,只看得商贩握着金龟的手掌更加紧了紧。

这才深呼一口气,好像做了很大决定似的点了点头。

见状,商贩连忙将金龟塞入怀中,生怕略有迟疑,这金龟就不是他的了。

然后不紧不慢的掏出三两金子,“诺,这是补的差价!”

然而,余步看都不看,摆了摆手中的矿石铲,幽幽说道,“不用了,这不是药钱么?”

“呃,这小子不仅是个冤大头,还是个傻子?”

商贩心中嗤笑,这小子还真傻得可爱。

可是余步的下一个动作,吓了他一大跳。

只见余步提着矿石铲,然后直接抡在还倒地装呻吟的兵士腿上。

“啊…!”

当即惨嚎瘆人。

“你…”

商贩有心飙,却又想到刚刚藏好的金龟,最后竟忍了下来,“小子有种,抬上他我们走!”

商贩等人走后,村民们也各自散去,虽觉得余步这样有些犯傻,但也相当解气,相信以后这样的事情会少很多。

至于他甘愿当冤大头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说再多也没意义。

回去的路上,余步搀扶着体虚的司空雨,问道,“娘,那家伙怎么会抢夺您的矿石啊?”

大汉律法规定,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采矿,只能由官府指定的商贩在兵士的监督下,雇佣邻近的村民。

正常情况下,司空雨和村民们开采到矿石,可以得到一定的酬劳,而那些监督的兵士不会抢夺。

当然,有的时候,兵士们也会跟着开采,同样也能得到一些酬劳,只是大多时候,看不上那点酬劳,毕竟太辛苦。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从前有座镇魔碑请大家收藏:()从前有座镇魔碑更新度。

司空雨回应道,“那是一块星石。”

“星石?”

余步微微讶异,难怪那家伙会动手抢夺。

据说,一块下品星石可以卖到十几两金子,只因这星石之中存储着浓郁的星辰之力,对于修者来说,乃是大补之物。

就算这兵士不直接拿去售卖,也能获得几十两银子的酬劳,况且,一般这种情况,商贩和兵士还有可能勾结私吞,少说也能分得几两金子。

见余步神色,司空雨似是担心余步多想,赶忙说道,“不要也罢,倒是你那金龟是怎么回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烽火中的家园

烽火中的家园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木叶:我在海贼有分身

木叶:我在海贼有分身

木叶历36年,距离鸣人毕业24年。同时,也是海圆历1496年,距离路飞出海也是24年。这一年,波风水门和玖辛奈刚刚毕业,三忍具在,白牙未死。这一年,香克斯和巴基还在罗杰船上当实习生,奥尔杰克斯森号即将抵达最终之岛。也是这一年,还是木叶忍者学校的四年级学生的铃木,闯进了这即将拉开的帷幕!(以下正式简介)悬赏一百亿贝利的终极生物!拨动忍界命运的无名黑手!伟大且不可名状的文明牧养者神铃木,此刻正遥望着远方的星空...

全家跟我一起穿越

全家跟我一起穿越

燕国骁勇善战的端荣大公主被害身亡,重生成二十一世纪的安心竹。她八岁那年,爷爷哥哥参与一座古墓考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她十八岁的那年,一场意外,全家穿回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她从安心竹变成了陈国底层挣扎求生的黄叶,与同穿越的家人分散,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牵引着所有人一步步往前走。...

演武令

演武令

宣统二年,精武门创立,广收门徒。杨林无拳无勇,面对列强入侵,清帮横行,他只想,活下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