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四十六章 自作多情(第1页)

摆渡人,晚上七点,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酒吧内是依旧熟悉的《ThewayIstillloveyou》,是苏木照旧的苏打水,杜京墨照旧的古典威士忌,和照旧蠢蠢欲动但被苏木镇压也点了古典威士忌的姜半夏。

听着雨声,喝着小酒,格外的惬意,这好像就是都市打工人的心灵驿站。

“来你店里,常常听到这首歌,背后有什么故事吗?”

“我这人就是这样,喜欢一首歌就会一直单曲循环,喜欢一道菜就每天去吃。”

苏木和杜京墨碰了下杯,他也是这样的人,只是他可能会在后面再加上一句: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喜欢。

“老杜,如果你能专一的追一个女孩,也许你就不是单身狗了。”

“此言差矣,对女孩子死缠烂打得来的感情,那不是爱,是感动。

日久生情不是爱,是习惯。

爱是一刹那,是你的灵魂选中了她,是一眼就万年。”

“那你一眼万年的也太多了。”

姜半夏精准吐槽。

“爱是一种感觉,我只是在跟着我的感觉走。”

杜京墨摇头晃脑。

姜半夏和苏木相视一笑,老杜这理论真是一套套的,可惜是个菜鸡。

“好了,不说我了,说说你们俩吧,这趟去贵州有没有什么好玩的?”

闻言,姜半夏马上瞅了苏木一眼,那意思很明确:不许把那晚在山洞的糗事说出来。

苏木含笑点头,表示收到。

杜京墨笑吟吟地将两人的挤眉弄眼尽收眼底,至于为什么笑,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我们去到的清水镇确实穷,孩子们连上课的桌椅都不太好,从家里到学校,住的远的要走好几里地......”

就在姜半夏兴致勃勃地杜京墨分享的时候,苏木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弹出了一道消息。

苏木有些惊讶,要知道姜半夏就在他面前坐着,谁还会找他?

拿过手机,是一个很熟悉但又有些陌生的人,丁香。

();()  丁香是一位女孩子,高三和苏木成为同学,一直坐在苏木的后座。

说熟悉,是因为有整整一年的同学时光,而陌生是因为自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有再见过面,即使是在同一城市上的大学,只有偶尔会聊次天。

印象中丁香身材较小,爱穿一条牛仔背带裤,扎着马尾,脸上还有婴儿肥,很可爱就像小熊维尼。

也不知道,现在丁香会是什么样子?

“苏木,你现在还在魔都吗?”

这是丁香发的消息,苏木定了定神,开始回复,他确实不爱社交,但不代表他是一个冷漠的人,曾经的同学情谊他没有忘。

“是的,我在。”

“我现在也在魔都,这周六你有时间吗,我们要不要见个面,叙叙旧?”

苏木有些惊讶,“你什么时候来魔都了?”

“我去年12月份报考研究生,不久前来魔都面试,已经过了。

然后在魔都找了份工作,打算赚些生活费,顺便等着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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