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陈丽霞的五七过了、断七过了、百日过了,白家也终究是没有提起婚礼的事,倒是周彩凤和白向前上门来接林之夏去白家,他们的意思是既然结婚了,就没有一直住在娘家的道理,之前他们不说,是因为体谅林之夏的孝心,但这也不是个长久之计,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家宝是上门女婿呢,白家丢不起这个人。
于是,林之夏便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了白家。
白家宝对林之夏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他和他的父亲白向前是一样的人,总觉得老婆嘛,那就是他们的附属品,他需要的是她贤良淑德,在家里照顾好家里的一切,在外头给足男人的面子。
说的好听,白家宝是一家四星级酒店的保安经理,说的不好听,那就是一群混混的头,平日里虽然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但私底下和“兄弟们”
不但烟酒都来,说话也是离了对方的母亲和生殖器就不会讲话似的。
不过,好在白家宝生了一副不错的样貌,不但受那些实习生的欢迎,也受一些姐姐的欢迎,这事,大概周彩凤也是知道的,因为有一次林之夏买了菜回白家的时候,路过楼下广场,她婆婆周彩凤正在和人摆龙门阵,她听到她婆婆说:“你还别说,我儿子就是有本事,娶老婆一分钱不出,不要车不要房也不要彩礼……”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下去,因为和她闲聊的人看到了拎着菜的林之夏,便用手碰了碰她,努努嘴让她看身后,周彩凤转身见是林之夏,立刻堆起了笑容,“阿夏,你怎么还去买菜了,我早上买了,今晚就咱们娘俩,吃不了那么多菜。”
“你们先聊,我们儿媳妇回来了,我要做饭去了。”
说着,便挽着林之夏的胳膊往家走去,仿佛母女一般的亲热。
林之夏抽了两次胳膊,没有抽出来,便只好忍着到了家。
因为只有她和周彩凤吃饭,周彩凤也就没有做新的菜,只是把冰箱里的菜拿出来热了热,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做的,四季豆都已经有些黑了,红烧肉硬的就像千年不腐的僵尸似的,林之夏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碗。
周彩凤看她放下了碗,边吃边道:“阿夏,你可别学外头那些女的,动不动就减肥,太瘦了不好生孩子的,说起来,你和家宝领证也半年多了,肚子就没有动静?我们那时候啊,都讲究个入门见喜。”
周彩凤特别喜欢翻老皇历,每次说话动不动就是他们那时候,仿佛古墓里的黄肠题凑,存在的意义便是保护尸体的恶臭。
林之夏只好敷衍道,“没有……”
“你啊,抓紧点,只有生了孩子,男人的心才会安定下来。”
周彩凤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风干的红烧肉和有黑斑的四季豆,“而且啊,早点生孩子就能恢复的好,你都三十了,再不生是高龄产妇了……”
“妈,我知道了,我会跟家宝说的。”
林之夏实在不愿意和婆婆探讨这种话题,这既让她觉得尴尬,也让她觉得被冒犯。
她只是结了个婚,却弄的好像她卖给了他们家似的。
但是明显周彩凤并不想放过她,“还有啊,你那个工作老是加班,工厂又远,这样你怎么照顾家宝啊,我和你爸商量了下,觉得你还是早点辞了吧。”
林之夏压住了内心的怒火,深吸了一口气才道,“我妈生病的时候借了点钱,总是要还的,我也不好意思跟家宝拿……”
“你说什么?”
周彩凤以为自己没有听清楚,她放下手中的饭碗又问了一遍,“你妈看病还借钱了?要我说啊,都是晚期了,根本没必要,现在倒好,人没留住,钱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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